[贷款业务]拉卡拉复购疑云:贷款业务“质疑期”或才开始
近期拉卡拉复购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引来深交所问询,之后拉卡拉否认监管套利等行为,同时对收购公司的质疑之处进行了说明,拉卡拉想凭借两家公司业务拉升利润,但是收购之后的行业监管及业务发展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近日,拉卡拉对上市前剥离的两家公司进行回购,由此遭到深交所的问询,这番操作也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五天之后,拉卡拉对问询函
近期拉卡拉复购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引来深交所问询,之后拉卡拉否认监管套利等行为,同时对收购公司的质疑之处进行了说明,拉卡拉想凭借两家公司业务拉升利润,但是收购之后的行业监管及业务发展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
近日,拉卡拉对上市前剥离的两家公司进行回购,由此遭到深交所的问询, 这番操作也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五天之后,拉卡拉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刚刚上市,短短半年时间就完成了一系列神操作,不禁令人心生疑惑。面对这种情况,发现网致函拉卡拉以求获得进一步解释,但截止发稿公司方面并不能给出合理解释。
先卖后买 7亿元不翼而飞
4月10日,拉卡拉一则公告表示,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9.09亿元收购广州众赢维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众赢”)以及2.07亿元收购深圳众赢维融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众赢”)。值得注意的是,在2016年,拉卡拉曾把广州众赢、深圳众赢及其他总计10家金融增值业务公司剥离,交易对价合计约14.4亿元。当时称剥离公司有利于拉卡拉进一步专注于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营业务,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商业合理性。
业内人士指出,为谋求上市,拉卡拉剥离了风险较大的资金密集型业务。现在又将其100%收回,此举动确实容易引起投资者质疑。事实上也由此引发了深交所下关注函,要求说明在上市不到1年内即重新收购剥离公司的原因,本次收购是否存在监管套利?是否有损上市公司利益?是否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拉卡拉表示,本次交易定价,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交易价格,相对于剥离时广州众赢、深圳众赢的对价增加值为161,374.13万元,由两部分组成:股东的持续实收资本投入 11.93亿元;历年累计净利润(已扣除分红)增加净资产4.2亿元。由此,不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拉卡拉在回复深交所的问询中还表示,2016年下半年剥离增值金融业务时,公司正处于第三方支付业务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聚焦第三方支付主业,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因此,为了聚焦主业、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风险,于2016年第四季度完成了增值金融业务剥离。增值金融业务剥离后,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持续高速发展,商户规模从2016年末的404万增长到2019年末的逾2200万,交易金额和收入大幅增长,利润水平不断提高。从增值金融业务剥离后上市公司的发展情况,说明了拉卡拉剥离时点的规划取得实效,达到预期发展目标。
贷款业务“质疑期”或才开始
拉卡拉声称收购两家公司,是因为第三方支付主业发展高效,利润水平不断提高。那么从其财报可见,2019年公司的总营收是下降的,2019年营收48.99亿元,同比下降13.73%,净利润为8.06亿元,同比增长34.5%。然而反观前几年的利润增长率,去年的增长速度已经出现了减缓的趋势,2015年—2018年,其净利润增速分别是163%、169%、40.19%和27.65%。预计2020年和2021年的净利润是10.1亿元、12.97亿元,增速分别为25.33%和28.34%。
来源:拉卡拉公告
所以业绩增速趋缓、为求高盈利是否是拉卡拉急于收购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的原因?公告显示,2019年广州众赢营收为8.19亿元,同比下降5.7%;净利润为0.97亿元,同比下降46%。同时,深圳众赢在2019年的营收为2.92亿元,同比增长67%;净利润为1.79亿元,同比增长134%。
在这样的业绩之下,拉卡拉选择重新收购似乎有理可依。但是关于贷款业务的运营、监管等问题,却依旧困扰重重,未来尚存不确定性。从具体业务上看,广州众赢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拉卡拉小贷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广州拉卡拉小贷依托互联网,通过普惠金融产品,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商户、个人等提供金融服务。目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比70%左右,贷款产品主要有“易分期”、“商户贷”和“小微抵押贷款”三类。
早前“易分期”就存在涉嫌高利贷、暴力催收的情况。此事也受到深交所的关注,在问询函中提到,广州众嬴是否具备开展小贷业务的必要资质?是否存在向第三方贷款平台导流的情形?并且,要求拉卡拉对“易分期”产品存在违规催收的质疑进行说明。
在聚投诉平台上,近期仍有人在投诉易分期,称易分期的利率过高、打电话骚扰等。截止目前,易分期接到的投诉共有223条,其解决率为24.22%。
来源:21聚投诉
曾经“易分期”的合法性、强催收等问题备受质疑,而且在拉卡拉App中仍能见到。当时拉卡拉称,拉卡拉APP仅仅作为“易分期”等产品的导流方,并不负任何责任。然而今夕不同往日,现在的拉卡拉不能再说与“易分期”不相干了。
所以针对深交所的问询,拉卡拉详细地阐述了“易分期”的催收流程,并表示“易分期”的运营公司——广州拉卡拉小贷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投入的资本金、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自有资金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不存在向第三方贷款平台导流的情形。至此,收购大戏似乎告一段落,然而重新收回盈利高但风险大的贷款业务,对拉卡拉考验才刚开始。
(发现网记者罗雪峰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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