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贷款]暴力催债屡发,还出现了“催讨产业”,手段恶劣,社会危害严重
作者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2017年6月,《人民日报》曾刊发“民间借贷,正门咋开?”一文,追问民间暴力催债何时休,列举了民间借贷暴力催债种种令人发指的手段,比如轻则电话催收、派人去家里;重则非法拘禁、殴打欠债人。暴力催债事件屡发,还出现了“催讨
作者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2017年6月,《人民日报》曾刊发“民间借贷,正门咋开?”一文,追问民间暴力催债何时休,列举了民间借贷暴力催债种种令人发指的手段,比如轻则电话催收、派人去家里;重则非法拘禁、殴打欠债人。暴力催债事件屡发,还出现了“催讨产业”,手段恶劣,社会危害严重。
民间高利贷在我国改革开放前一直是被官方禁止和遭到严厉打击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民间剩余资金增多及资本投资多元化,加之企业(个人借贷者)与银行之间贷款条件、贷款信息不对接,便为民间借贷提供了生存发展契机。因而,我国民间借贷被认为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资金困难、提供多层次资金融通及需求而存在,也一直被全社会呼吁促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然而,由于民间借贷主体不确定,导致借贷行为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有些甚至具有隐密性,给政府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由此,时至今日,对民间借贷依然没有纳入正规金融监管轨道,也一直游离在灰色边缘地带,仅靠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年利率不超过24%部分受法律保护,超过24%至36%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约定的除外。仅靠这一具有较大弹性的法律条款,似乎不足以震慑和刹住民间借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民间高利贷的贪婪性、嗜血性便暴露无遗;也正因为如此,近年因民间高利贷催生暴力催债引发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和金融稳定。
所以,中国第一大党报对民间暴力催债进行专门披露,足见民间借贷领域问题的严重性;但也不能因此就将民间借贷“一棍子打死”,毕竟它对当前正规金融起到一定的、有益的补充作用。因此,正确的做法只能是“堵邪门、开正道”,促使其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有利于经济金融正向效应的一面。话虽这么说,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因为规范引导好民间借贷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消解暴力催债更是一盘需多个部门共同参与、谨慎布局的大棋,指望靠某个部门单枪匹马的监管,都很难奏效,或者说是徒劳无益的。而当下,下好民间借贷这局大棋唯一可行的策略,便是政府职能机构、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及社会民众共同出谋划策,方能走活。
从政府部门来说,需完善法治、教育引导、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等多管齐下方式,才能彻底扭转民间借贷金融生态。其一,政府应从完善法治手段入手,加大对民间违法违规法放贷活动及故意赖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借贷双方违约成本,既对放贷者依法收贷降低相关诉讼费用、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又对借贷者故意赖债行为通过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实施“黑名单”联合制裁,不给其一切经济活动以出路,从经济的、法治的多角度抑制暴利催债及借贷者违约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其二,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消除不必要的争议,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其三,加大全社会诚信教育引导力度,将诚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让每一个公民从小接受诚信教育,重塑国民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社会诚信环境;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让公众明白高利贷的利率限制、法律规定等,做到防患于未然。其四,各级政府可成立专门机构帮助借贷双方规范贷款手续,防止各种隐性条款存在产生借贷纠纷。浙江省温州市由政府出面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对民间借贷进行备案的做法比较好,通过备案将借款协议或借条格式化,对违约责任甚至引发诉讼所需的程序都做了详尽约定,有效实现了对民间借贷规模的实时动态监测,及时防范借贷风险,值得在全国推广。
从银行及监管当局来说,首先银行机构应加大信贷服务力度,提高信贷服务覆盖面,消除高利贷滋生的金融服务盲区。主要降低贷款准入门槛,推进普惠金融服务范围,尽量使一切有信贷需求的组织或个人能从银行机构获得信贷支持,防止将大量可由银行解决资金的人逼向民间高利贷行列。同时,完善信贷条款,适当延长信贷期限,消除一些不必要的、呆板的考核要求,比如贷款到期回收率等等,出台更加便捷优惠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查和放款机制,对信用机制要综合考察、评定,制定更精准的贷款服务制度和措施,解决实体经济面临的资金困境。说实在的,有不少银行的“过桥贷款”将企业或个人推向了高利借漩涡,这是值得银行部门深思的。金融监管当局比如央行、银监会应及时出台金融监管政策,将民间借贷及时纳入正规金融监管范围,使其进入正规金融“笼子”,结束其继续处于野蛮无序生存状态的尴尬局面,使其一切活动均处在有效金融监管之下,消除其贪婪、嗜血本性。此外,金融监管部门充分运行行业信息优势,发动全社会参与对民间借贷监管,建立立体社会金融监管体系,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基金,激活民众对高利贷及暴力催债的抵制意识,将民间借贷一切不规范甚至是违规违法行为置于全民有效监管之下,让高利贷成为“过街老鼠”,最终使其失去生存“阵地”。
站长声明:本文《[过桥贷款]暴力催债屡发,还出现了“催讨产业”,手段恶劣,社会危害严重》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8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