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因为这件事,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5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名称: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刘玉明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贷款用途不真实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东营银保监分局作出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名称: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刘玉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贷款用途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东营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9年12月2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银保监罚决字〔2019〕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徐伟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机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贷款用途不真实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东营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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