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贷款]农民“被贷款”猫腻到底在哪?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曾经,山西省天镇县很多农民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背上了贷款且逾期未还,贷款银行是天镇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据记者统计,在7月7日、7月8日两天采访中,反映“被贷款”农民过百,“被贷款”数额从2000元至80万元不等,贷款总额逾1000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曾经,山西省天镇县很多农民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背上了贷款且逾期未还,贷款银行是天镇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据记者统计,在7月7日、7月8日两天采访中,反映“被贷款”农民过百,“被贷款”数额从2000元至80万元不等,贷款总额逾1000万元(7月13日《京华时报》)。
农民“被贷款”案例,并不新鲜,只要在百度上输入“农民被贷款”几个字,跃入眼帘案例不计其数。且农民正因为“被贷款”,轻则被惹上还贷官司缠身,带来一定经济损失,重则影响农民个人征信记录,对未来到银行贷款及其他方面都产生不利影响。尤其,这种现象发生,使当地银行机构丧失社会形象和声誉,对银行业整体发展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对此,农民“被贷款”现象发生,不仅会给农民带来很大麻烦,也给当地金融生态造成危害。显然,农民“被贷款”到了该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和下决心彻底切除这颗“毒瘤”的时候了。
然而,农民“被贷款”从表面上看,其作案手段原始、拙劣,并不复杂,且在银行信贷防控机制日趋严密、完善情况下,按道理应该容易被发现和堵塞,可为何却长久得不到根治,且绝大部分案件都发生在农村信用社?从天镇县几个乡镇农民“被贷款” 及以往类似案件情况看,银行员工与农民勾结诈骗贷款的现象几乎不可能存在,其犯罪猫腻不外乎四方面:一是员工自身素质存在严重问题,利用掌握开展农户授信、掌握农民身份信息之机,暗地以农民之名发放贷款供自己做生意或挥霍使用,与监守自盗无异。二是基层农村信用社片面追求业务发展,信贷内控防范手段没有同步跟上;尤其一些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失灵,相互监督缺位,甚至存在员工同流合污问题。
因为冒名贷款不是靠一人就能单独完成的。三是农村信用社上级管理部门只追求信贷管理业绩,而对基层信贷管理质量重视不够,对信贷监管流于形式,给基层信贷员冒农民之名贷款提供了契机。四是农村信用社在存贷款业务规模扩张同时,对员工职业操守培育及教育引导上明显滞后;尤其没有认真汲取同类案件教训,给员工以警示教育,使心存不良动机的员工潜藏其间,不时进行冒名贷款活动。
可见,冒名贷款其实是银行员工一种严重金融“监守自盗”犯罪行为,农村银行机构应对此高度警惕,做到露头就打,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目的;并堵塞漏洞,遏制犯罪高发态势。尤其,当问题发生时,更不能三缄其口,推三阻四,对查处不及时,心怕暴露问题真相。而这次天镇县各部门在农民“被贷款”案件中的种种表现及作为,如该县信用联社推脱贷款发生在基层信用社,拒绝记者采访联社负责人,以及基层农村信用社采取躲避办法不让记者采访,当地县公安部门提出达不到立案金额标准暂不立案等等,都让人十分遗憾,更让当地农民寒心。
对此,天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等部门对农民“被贷款”案件查处不能久拖不决,应尽快介入案件,彻底查清农民“被贷款”真相,及时揭开问题盖子,当地人民银行应将几个重点乡镇农民的全部征信记录查清,澄清农民贷款底数,将“被贷款” 猫腻完全呈现在当地民众面前,使农民“被贷款”“真凶”露出原形,才能最终消弥当地广大农民朋友心中疑团,还当地农村信用社社会形象和声誉。
站长声明:本文《[农民贷款]农民“被贷款”猫腻到底在哪?》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8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