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这些要点一定要搞清】
9月24日,生活晨报记者从山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获悉,最新山西省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于近日出台,自2019年10月8日起,对全省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作出调整。本次政策调整旨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公告)
9月24日,生活晨报记者从山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获悉,最新山西省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于近日出台,自2019年10月8日起,对全省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作出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旨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公告)有关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总思路,确保山西省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新政策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是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参照基准由原来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改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英文简称LPR)。自10月8日起,山西省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 (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LPR。
二是全省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统一调整为相应期限LPR。以太原市五年以上期限为例,政策实施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4.9%,政策实施后以9月20日公布的LPR4.85%为例,较之前低了5个基点,也就是0.05个百分点。
三是全省二套房贷利率下限统一调整为LPR加60个基点。以太原市五年以上期限为例,政策实施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4.9%)的1.1倍(5.39%),政策实施后按最新LPR4.85%加60个基点,即为5.45%,较之前规定高了6个基点。
据悉,本次最低首付款比例未作调整,延续了之前的差异化政策。对于首套房贷,太原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30%,其余各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20%。对于二套房贷,太原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40%,其余各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30%。
各金融机构可结合借款人的贷款情况、信用状况、收入水平及其他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首付比例及利率具体加点数值,但不得突破政策规定的下限。借款人可与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链接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银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今后LPR将成为贷款利率定价的主要参考基准。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9月20日的报价分别为4.20%和4.85%。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具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站(中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栏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首页右侧中部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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