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贷款]“过桥贷款”是一剂地道的“金融鸦片”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广西某企业通过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从另外一家企业借了3000万元款,借期一周,利率百分之三,7天支付利息90万元,包括给银行人员中间费(2015年7月17日《新京报》)。“过桥贷款”原本是银行之间因项目信贷资金不足而进行信贷换位投放的行为,而现在却被银行“发扬光大”,作为一项创造发明引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广西某企业通过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从另外一家企业借了3000万元款,借期一周,利率百分之三,7天支付利息90万元,包括给银行人员中间费(2015年7月17日《新京报》)。
“过桥贷款”原本是银行之间因项目信贷资金不足而进行信贷换位投放的行为,而现在却被银行“发扬光大”,作为一项创造发明引入到帮企业寻找资金提供者尝还企业银行贷款、从而使企业资金不断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下降的金融行为。显然,民众已看出,“过桥贷款”是银行为降低不良贷款而孕育并催生的“金融怪胎”,并被银行视作信贷管理经典之作,屡试屡爽。然而,事物总有两面性,既能带来正面金融效应,也会带来负面金融冲击。就目前而言,负面影响远胜于正面,因为从近期由银行员工牵头“过桥贷款”集中暴发的案例看,各类问题显露无遗,银行及其员工在其中充当了极不光彩角色,已让银行名声扫地,企业和及参与融资者蒙受损失。如震惊业界的广西北海兴业银行前员工充当资金掮客,给多名客户撮合“过桥贷款”,金额高达数十亿元,之后该员工卷款消失。
把“过桥贷款”比成“金融鸦片”,是因为这种贷款本来是帮助企业获得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解决企业资金断链之危,但实质上银行这种“慈善之举”并没使企业化解未来潜在资金危机。且如果一旦被银行长久使用,并被当着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辅助手段”时,会带来很多金融危害:首先,会让银行形成信贷管理“依赖性”,久吸上瘾,会诱发银行信贷管理中出现更多漏洞,爆发更多案件。“过桥贷款”若成了银行信贷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法宝”,就会助长银行信贷“惰性情结”,当企业面临资金困难时,不是与企业分析原因、找出解决问题办法,而是把解决资金困难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过桥贷款”上;且只要能还上贷款,不分企业资金来源,也不管信贷员采取什么手段,会使银行信贷管理人员钻信贷管理“空当”,不断提供利益“灰色地带”,使银行金融案件增多,也会使更多企业和个人陷入“过桥贷款”风险漩涡。其次,无法让企业从根本上摆脱融资难和融资贵困境,且企业一旦陷入这种贷款怪圈,会被不断“敲骨吸髓”,陷入经营绝境。
尽管企业可能因“过桥贷款”暂时缓了一口气,而以巨额代价为前提的“过桥贷”平均融资成本年利率为45.58%,足以让企业“生不如死”;如果一些银行骗企业还贷或因政策变化不能放贷,则“过桥贷款”就成了套在企业脖子上的“绞索”。 一位企业家形象比喻,高额融资成对企业来说是“花钱买口气”,“过桥”一不小心就成了“奈何桥”,曾有很多企业就死在了“过桥贷款”上。再次,会给银行与从事民间高利放贷的小贷公司、个人及其他非法资金中介组织提供更多“陷害”贷款企业机会,创造更多榨取企业钱财的条件,加剧整个社会金融生态紊乱,使企业无法获得有利金融发展环境。从“过桥贷款”引发系列案件看,不少银行工作人员利用银行特殊身份作掩护,大肆充当资金“掮客”,名为银行信贷管理,实则干着“放贷私活”,牟取巨额灰色利益,这已成不少银行信贷“潜规则”。 据某股份制银行支行行长称,银行普遍存在员工做过桥贷现象。若这种现象蔓延,既影响了银行员工“奉公守法”意识培育和银行信贷业务拓展,又为银行员工与社会各类民间非法金融组织“深度合作”创造了契机,更吊高了银行与民间各类金融组织胃口,使整个社会融资成本无法降低。
然而,导致银行“过桥贷款”行为根源在于银行贷款不能借新还旧,还有银行贷款期限设置不科学及过于严苛的不良信贷业绩考核。针对“过桥贷款”造成的危害,去年银行监管部门出台了续贷新规,对信用记录良好、经营正常的小微企业可进行贷款展期,可发放新贷款偿还老贷款,避免小微企业去市场上找更贵资金借新还旧。但为何商业银没有认真执行监管部门新规,依然故我,逼迫企业去做“过桥贷款”?关键还在其中巨大灰色利益链作崇。由此,斩断“过桥贷款”祸患,还得商业银行加强自律,加大信贷内控力度,对员工约法三章,加强企业还贷资金来源监督。同时,监管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督促银行严格执行续贷新规,并灵活制定贷款期限,改进业绩考核办法。唯有如此,“过桥贷款”才能销声匿迹,“金融鸦片”之瘾才能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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