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知识]一个普通武汉人的普通买房故事
2018年是小王(化名)收获颇丰的一年。这一年,他的宝宝出生了。男人嘛,总想让老婆孩子过得好一点,小王实在不忍心再让这个小生命跟他一起漂泊无依了,他决定要给她一个家。小王是农村走出来的苦孩子,寒窗苦读二十载,又在外辗转漂泊了几年后,他觉得还是家乡好。于
2018年是小王(化名)收获颇丰的一年。
这一年,他的宝宝出生了。
男人嘛,总想让老婆孩子过得好一点,小王实在不忍心再让这个小生命跟他一起漂泊无依了,他决定要给她一个家。
小王是农村走出来的苦孩子,寒窗苦读二十载,又在外辗转漂泊了几年后,他觉得还是家乡好。于是他带着家人回到了武汉,准备在此买房度余生。
小王环顾了一遍周边的房价,发现光谷东、四新、白沙洲这些刚需集中的地方,他都买不起了,他便将目光投向了江夏。
2018年9月,汤逊湖四期10号楼在售,小王踏进了售楼部,置业顾问指着即将封顶的楼盘告诉他:“那就是在售楼盘,我们作为有良心有责任的开发商,房子都是将近完工了才预售,旨在最大程度保护业主的利益。”
小王有点不相信,因为别的开发商都是盖到一半就预售,这家开发商会这么有良心?将信将疑的小王去施工现场看了看,确实如置业顾问所说的那样,主体结构已完工。
考虑到家中宝宝刚出生,小王迫切需要一个能快点交付的房子,于是他当即决定购买。为了能少付点利息,他提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要求。
置业顾问告诉他:“武汉的楼盘都不支持使用公积金,因为公积金回款太慢了。”
小王质疑说:“政策要求任何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买房。”
置业顾问回复他:“你可以自己去办理公积金申请,等公积金批复下来了再签订购房合同。”
小王担心当时的购房市场太火爆,房子很快被抢空,为了能快速给宝宝一个家,只能妥协。
小王转身离开,他想立刻回家筹措资金。置业顾问拉住他,告诉他需要先预付2万元定金,且一周之内要来签订合同,否则定金不退。
小王心想:开发商应该是担心我一去不复返,他们还单方面给我保留着房子。善良的小王觉得开发商的要求合乎情理,于是当场支付了定金。
一周的准备时间内,小王主动联系了几家银行,他希望能选择一家利率稍微低一点的。但几家银行均以“不接受个人预售房贷款,开发商都有自己对应的银行,不便中途插手”为由拒绝了他。
小王无可奈何,只能选择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利率高达6.37%(基础利率4.8%+30%上浮利率)。但一想到马上就能为宝宝置办片瓦之所,他又咬紧了牙关。
到了签合同那天,小王发现有点不对劲,因为合同上写着开发商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时间是1996年1月19日至2066年1月18日。从拿到地到开建预售,已经过去了22年。
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的产权还剩下40余年。
小王当即在手机上百度了一下,国家政策要求:如果开发商拿地2年不建设,政府即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小王有些纳闷:为什么这块地能堂而皇之地空置22年,这是否就是新闻上常说的捂盘惜售?
置业顾问解释说:“前期开发商项目太多,企业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所有在建楼盘项目预留了充足的资金作为保证,所以使得这块地迟迟没有开工。现在这个楼盘同样是在充足的资金作为保证的基础才开建预售的。至于这个40年产权也不用担心,到时土地使用到期,只要业主去向政府申请土地继续使用即可,只是走个流程,房子是不动产,只要购买就是永久拥有。”
置业顾问的话给小王吃了一颗定心丸,他信以为真,安心地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刚签完字,小王突然想到这两年的精装修质量不是那么好,他担心自己会不会也买到粗制滥造的房子。
小王看了下精装修合同,发现有一些不对劲。合同上说,对于公摊区域仍需要交纳精装费用。小王认为这不合理,公摊区域怎么能收取精装费呢?
置业顾问解释说:“全武汉市的精装修合同都是这么要求的,他们一字未改,并且合同首页有武汉住房保障和房管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即使我们不相信他所说,总得相信有关部门吧。”
除了公摊收费,小王还发现合同上的其他问题,合同上说:出卖人有权将装饰材料、设备品牌更换为同档次、质量规格或者更高的档次的其他品牌、设备、买受人不得以房屋、装饰设备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接受房屋或者要求赔偿损失,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房或者维修、整改、补偿的责任。
小王心想,按照这个条款,不就等同于开发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吗?
置业顾问解释说:“我们开发商是负责任的,不会拿自己的口碑去当赌注违约,以后还有地产要开发,一旦违约造成民愤,政府不会再给其批地,房产也卖不出去,损失不可估量,明白人都不会冒此风险。”
这个合理的解释抹去了小王心中的疑虑,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小王头也不抬的签完了所有需要签字的地方。
签完字之后,小王内心很激动,这是他人生第一套房子,有了这套房子,往后的日子就更有奔头了。
转眼间,房子拟交付时间快要到了(2020年6月30日)。但突如其来的一场疫情让交房变得遥遥无期。开发商在“告业主通知书”里说,楼盘进度受到疫情影响,需要延期,但后续事情一概没提。
小王开始担心自己的房子,于是他加入了同样购买了该楼盘的业主群。这时,他发现楼盘的问题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汤逊湖山庄四期11栋楼,原本计划是2019年9月30日交房,前后已经延迟了两次,一次延期到2019年12月,一次是延期到2020年1月,最后协商的结果是2020年6月,这个结果还是在2020年1月12达成的,现在按照开发商的意思,受疫情的影响,估计还会继续往后延期……
前期的楼盘都延期了,现在又遇到了疫情,那自己的房子岂不是要延期更久?一时间,小王六神无主。
当初,他只想快点给老婆孩子一个家;现在,他不敢想象自己的收房路还会有多漫长。
小王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不敢多生事端,只能祈求开发商能早点复工,抓紧工程进度早日交房。
但他觉得开发商可能不会那么上心了,因为他发现在合同的补充条款里,早就写下了这样的约定: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未在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给予出卖人45天的宽限期。从第46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万分之0.1的违约金,出卖人因逾期交付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经济损失的总额不应高于买受人经付房款总额的1%。
小王算了一下,即使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一天也就是12元左右,并且还限制了累计支付金额。也就是说,哪怕延期一年、两年,违约金也不过万把块钱。但是他的房屋贷款利率一直都是6.37%,他一个月的利息都是4000以上。
小王越来越觉得不公平,为了敦促开发商早日复工,他打了很多投诉电话,但并没有什么卵用,有关部门让他自己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办,如果还有纠纷,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
小王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买房子,他可能一辈子都想象不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跟司法扯上关系,然而现实就是这么魔幻。
现在,回忆起整个买房过程,小王优点懊恼,当初他那么信任开发商,那么信任置业顾问,现在才发现那不过是一出出套路而已。
小王把他的故事分享给了我,并问我:“风云君,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傻X?”
我对他说:“我并没有觉得你傻X,你只是一位普通的武汉买房人,你所经历的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武汉买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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