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彭水高校学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办理了
7月29日,记者在县教育服务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大厅看到,今年彭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开始办理。据了解,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彭水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贷款。其性质为信用助学贷
7月29日,记者在县教育服务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大厅看到,今年彭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开始办理。
据了解,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彭水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贷款。其性质为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凡是家庭困难的参加高考经正式录取的新生或者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都可以向县教育服务中心咨询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
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校,学生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我县;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资助标准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彭水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入学费用超过限额的部分可以继续申请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对于农村建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彭水还有新生入学一次性资助5000元和免学费资助(含在校生)两项资助政策,但这两项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如果新生入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5000元,可以申请入学一次性资助,高于5000元的可以申请免学费资助,新生入学一次性资助申请时间在8月5日左右,申请地点在县教育服务中心;同时,农村建卡贫困家庭的在校生也可以申请免学费资助,9月1日至31日在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监管平台进行申请。
县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薛友权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相对以前来说更加方便,今年3月,县教育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已经到县城的四所高中进行了资助政策的宣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先向所在学校提交了预申请,由学校审定后汇总交至县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将这些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这样一来,学生在办理助学贷款时就不在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直接到现场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没有提交预申请的学生,也只需到县教育服务中心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诚信教育,学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就可办理助学贷款。整个过程只需三步就可以办完。
县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人王羽表示,县教育服务中心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切实为学生服好务,7月29日至9月5日期间工作人员将节假日不休息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让每一位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都能办好,保证学生能按时报名入学,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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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意事项
一、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可以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我县,共同借款人年龄需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二、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贷款
1、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只是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才提交)。
(二)继续贷款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三、办理到场人员
(一)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二)继续贷款:原有合同上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到场。
四、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办理时间:7月29日至9月5日(法定休息日继续办理),上午8:00点至12:00,14:30至18:30。
(二)办理地点:县教育服务中心(汉葭街道鼓楼街6号,两路口天豪大厦往山谷居方向50米)。
五、县教育服务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23–78491046。
编辑:赵秀梅︱编审:黄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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