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财小额贷款]扫黑除恶!湖南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4月29日,湖南高院组织全省49家中级、基层法院,对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在集中宣判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发布六起典型案例。发布会现场今年以来,湖南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因时制
4月29日,
湖南高院组织全省49家中级、基层法院,
对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并在集中宣判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今年以来
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发布六起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今年以来,湖南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因时制宜,分类分批推动,实现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手抓”“两不误”。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75件296人,二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77件416人。
“六清”行动全面铺开
强力推动案件清结。一是以集中宣判为抓手,推动“应清尽清”;二是以重点案件为牵引,集中攻坚克难;三是以督查督办为着力点,稳步推进案件清结。
突出“伞网清除”主攻方向。截止目前,全省法院共摸排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152条。全省法院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无一判处缓免刑。
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省法院一审判处财产刑金额超过35亿元,案均约260万元;二审判处财产刑金额超过18亿元,案均约317万元。
持续推动线索清仓。全省法院共摸排、接收案件线索846条,成案81条。
突出行业清源阶段性重点。全省法院共研提司法建议370件,其中涉及行业领域整治的司法建议215件。
典型案例
王玉林、刘涛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玉林在湖北省洪湖市螺山镇通过开设砖厂、在镇政府任职等积累个人资产、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力。被告人刘涛三多次因暴力犯罪被判处刑罚,在湖北省监利县白螺镇一带素有恶名。2013年底,刘涛三、王玉林分别伙同多人在长江洪湖市螺山水域盗采江砂,因争夺势力范围,双方相互举报而导致均无法获利。2014年3、4月,王玉林、刘涛三达成合意在长江杨林山至螺山沿线水域非法采砂,并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王玉林、刘涛三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郑庆新等4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吕宗军等5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小凤等3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划分非法采矿收益股份,将组织成员结为“利益共同体”,拉拢、腐蚀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帮助,攫取5400余万元巨额经济利益。该犯罪组织共实施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行贿等10起犯罪活动,造成2人轻伤、2人轻微伤,对监利县白螺镇、洪湖市螺山镇长江沿线水域的江砂资源实行非法控制,严重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裁判结果:临湘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玉林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涛三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吕宗军等17人十六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4月28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非法采砂不仅侵害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也严重影响长江航道通行,破坏长江河道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服务长江生态高水平保护,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本案中,被告人王玉林、刘涛三等人在湖北省监利县白螺镇、洪湖市螺山镇长江沿线水域大肆进行非法采砂,持续时间长,给长江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岳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王玉林、刘涛三黑社会性质组织对长江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对本案依法从严判处,在办理长江流域环境破坏案件,守护长江母亲河方面具有典型意义。
朱红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自2002年起,被告人朱红建通过利益输送、串通投标等手段,先后承揽长沙市望城县(区)多个工程项目,积累了一定财富。2006年后,朱红建以公司为平台先后招募被告人朱红军、徐准、魏宏等人发放高利贷、采用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追讨非法债务。2009年8月至2011年11月,朱红建组织朱红军等人实施多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在望城县(区)产生较大影响,逐步形成以朱红建为组织、领导者,朱红军等3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杜泽武等6人为积极参加者,李弦等6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人大代表政治地位,向谢某、杨某其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寻求非法庇护,在长沙市望城区承揽工程项目16个,中标金额累计达2亿元,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克扣工程款、材料款,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通过高利转贷等违法放贷400余次,累计金额20余亿元,在当地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该犯罪组织共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高利转贷,串通投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盗窃等36起犯罪活动,造成4人轻伤、10余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裁判结果: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高利转贷罪,串通投标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朱红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朱红军等25人十五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涉黑案件。朱红建利用公司外衣,通过行贿等手段寻求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大肆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大经济利益,办案单位扣押、查封、冻结的资产高达十亿余元。朱红建黑社会性质组织已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自由刑、资格刑、财产刑等多种刑罚手段,强化“打财断血”,对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打击,摧毁了黑恶犯罪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维护了社会稳定,净化了政治生态。
李克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2013年7月起,被告人李克明纠集被告人宋文军等人以自身或他人名义陆续成立多家“投资管理服务”公司,在未取得融资资质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非法从事借贷业务,并通过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实现债权。2014年12月8日,李克明纠集被告人刘旭灵等人向陈某某暴力讨债,并抗拒公安民警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8月起,李克明先后在元亨利通、金盛明海、鑫亿盛通公司专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虚假资金走账流水”“转单平账”等方式诈骗被害人钱财,并招募被告人龙容海等多人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催债获利,最终形成以李克明为组织、领导者,宋文军等3人为骨干成员,刘旭灵等8人为积极参加者,龙容海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长期实施“套路贷”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诈骗犯罪233起,骗取他人财物既遂2000余万元,未遂4000余万元,寻衅滋事违法行为87起,非法拘禁违法犯罪19起,妨害公务犯罪1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起,严重侵害了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等地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致多名被害人家庭破裂,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甚至破产倒闭,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裁判结果: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克明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宋文军等17人十六年三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经济发展为民间借贷市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而犯罪分子也利用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披上“中介机构”的外衣,通过公司化运作、有组织的实施“套路贷”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牟取不法利益。如何准确认定“套路贷”的性质以及与黑恶势力犯罪之间的关系,是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中的重点问题。本案通过对李克明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涉多笔“套路贷”行为进行分析,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套路贷”组织通过违法犯罪实现债权应当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实施的“套路贷”行为应当认定构成诈骗罪。
杨华林等人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
基本案情:2016年以来,被告人杨华林因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为讨债务或者接受他人委托催收债务,纠集被告人丁琪等人,多次采取随意殴打、肆意侵入他人住宅、油漆喷涂字体等手段对被害人李某夫妇等多人非法讨债,致2人轻微伤,形成以杨华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暴力、“软暴力”方式催收非法高利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杨华林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丁琪等7人四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黑恶势力犯罪为逃避法律制裁,犯罪手段逐步从暴力发展成与“软暴力”相结合,通过对被害人的心理形成某种强制或者胁迫以达到非法目的。司法实践中,应当从本质上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手段的多变性和多样性,有效打击采用“软暴力”手段的违法犯罪。本案中,被告人杨华林等人采用多种手段非法讨债,严重侵害被害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律规定对杨华林恶势力犯罪集团予以严惩,实现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有机结合。
向俊杰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
基本案情: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向俊杰与被告人向民兵等人相互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泸溪县、吉首市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并对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其寻衅滋事犯罪的证人实施打击报复,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向俊杰还伙同他人对被害人黄某实施故意伤害并致人重伤。
裁判结果:泸溪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向俊杰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判处被告人向民兵等12人十年九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4月24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被告人向俊杰恶势力犯罪团伙目无法纪,为谋求强势地位好勇斗狠,甚至打击报复配合公安机关办案的证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民法院对该案从严判处,维护了当地的正常社会秩序,彰显了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
张春春、满彦君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
基本案情:2017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张春春、满彦君应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向小良(已判刑)的邀集,先后3次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内开设的赌场从事抽水、放哨等辅助性活动,每次获利300至500元不等。2018年2月21日,张春春受向小良邀集参与向被害人雷某某索要非法赌债,对雷某某实施殴打致轻微伤,并在雷某某居住小区喧哗起哄,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案发后满彦君主动投案,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裁判结果: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春春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满彦君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被告人张春春、满彦君法治意识淡薄,为谋取少量不法利益,参加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导致受到刑事处罚。该案的判决,在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认清赌博危害的同时,也教育了人们应当加强法律意识,坚决抵制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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