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贷款]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业务简介: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是指房地产企业申请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贷款。业务特色: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业务受理限于本地区,实行名单式管理。以项目经营产生的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借款人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房地产企业法人;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申请住房房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 业务简介: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是指房地产企业申请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贷款。
业务特色: 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业务受理限于本地区,实行名单式管理。以项目经营产生的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借款人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房地产企业法人;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申请住房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同时应配套按揭贷款额度;以申请贷款项目用地或在建工程设置抵押;项目最低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时已经取得项目四证;贵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客户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资料;贵阳银行进行受理、调查、风险评价、审查、审批工作;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借款人在贵阳银行开立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专用账户)并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后,贵阳银行发放贷款;根据银监及人行的要求,贵阳银行通过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其中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贵阳银行受托支付方式。) 所需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证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书、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以及主要经营管理者的简历等;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及项目四证;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借款人自有资金的来源及证明资料;贵阳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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