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秦明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戚秦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秦明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戚秦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2020年1月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秦明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和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秦明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戚秦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
2020年1月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秦明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被告人戚秦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受邀观摩旁听。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忠明和分管院领导王宏观摩指导。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妹戚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作为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秦明之妹戚秦为被告人秦明受贿提供帮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节奏紧凑、层次分明。休庭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忠明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并对公诉人下一步出庭支持公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做足庭前准备工作,吃透案情、精准研判,做好出庭预案,确保有力指控犯罪;二是要掌握讯问技巧,规范庭审用语,注重检察仪表,树立检察人员良好形象;三是要有效听取辩护人意见,构建良性控辩关系,提高出庭公诉水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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