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贷款利率]法律最新规定:这3种借条无效,打官司都赢不了!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但是,从最近几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来看,很多人正是因为借钱时,双方写下的借条出了问题,那么,在借贷关系发生时,在立借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1、欠条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当心会失效根据我国《民法通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但是,从最近几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来看,很多人正是因为借钱时,双方写下的借条出了问题,那么,在借贷关系发生时,在立借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1、欠条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当心会失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赌博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不能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追讨。因此,有些欠债人故意以赌债来抗辩,企图将合法债务辩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借债。
2、乘人之危的借条无效
万某的儿子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为此万某急匆匆向邻居滕某借款1万元。滕某提出要按月息5%给付利息,迫于情势,万某违心写下了一张半年后归还1.3万元的借据。还款期到,频遭催债的万某实难以高息还款,诉至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行为系乘人之危发放高利贷,属无效民事行为,判决万某偿还滕某本金1万元及利息541.6元(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算)。
3、逼迫写下的借条无效
《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行为。
被逼迫写下的借条,其真实意思很难得到认定,如果判借条有效,对被逼迫的人来说明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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