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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网站]异观独家|找工作却背上贷款!分期乐成培训套路贷帮凶

校园贷风波还未平息,“套路贷”又披上新马甲,变身培训贷继续横行。缺乏资质的培训机构和贷款机构恶意串通,让众多急于求职的大学生深陷其中。近年来,类似求职不成,反背负高额贷款的新闻屡见不鲜。培训贷一般指培训机构和P2P网络贷款机构进行合作,对培训者进行借贷,培训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款。现在招聘公司,实则为培训机构,多借助招聘网站以招聘的形式对求职者进行有偿高额培训。进行培训贷

校园贷风波还未平息,“套路贷”又披上新马甲,变身培训贷继续横行。缺乏资质的培训机构和贷款机构恶意串通,让众多急于求职的大学生深陷其中。近年来,类似求职不成,反背负高额贷款的新闻屡见不鲜。

培训贷一般指培训机构和P2P网络贷款机构进行合作,对培训者进行借贷,培训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款。现在招聘公司,实则为培训机构,多借助招聘网站以招聘的形式对求职者进行有偿高额培训。

进行培训贷简要流程为,公司一般以应聘者能力不达标或招聘要求极低,要求应聘者进行岗前培训,产生上万的培训费和高额利息,后续通过贷款软件进行分期还款,然而培训完之后并不会入职,而是要求应聘者另找工作。此类人群以刚毕业的大学生,转行人员为主。

12月24日,央视财经还对此类现象进行了专题报道,称今年1月,刘小姐在应聘时陷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最终不但未能如愿找到工作,还背负4万元的债务。

异观财经独家了解到,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分期乐)就陷入多起涉培训贷纠纷中。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湘0104民初7068号显示,2016年,正在湖南某职业技术学院读大三的2013级学生张某,为了在毕业后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学校老师的带领下,来到湖南凯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经士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招生办公室了解IT培训课程。

培训机构宣称,“0费用就学、0风险就业”。即学生参加培训前期不需要支付培训费,等培训推荐就业以后才交培训费,培训期间为5个月。

2016年5月9日,张某与分期乐签订《分期乐服务协议标准条款》,向第三人借款19800元用于支付给被告东方标准(北京)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标准)。

2016年5月9日,张某在凯舟公司的邓老师带领,坐飞机赶到天津的培训地点,前往天津参加培训。

在到达天津后,张某一次性交了招生简章入学须知标注的第四项费用3190元,凯舟公司的工作人员带领张某签订了一份培训贷款协议,即培训费用,由张某在分期乐进行贷款。

双方当时约定:如果张某参加培训后就业,则该贷款由张某进行偿还作为应交纳的培训费用;如果凯舟公司没有提供培训完毕并推荐就业,则张某不需要交纳培训费用,亦不需要偿还贷款。

然而,在培训过程中,因凯舟公司与其他合作单位的矛盾,导致原本计划为5个月的培训,在开学后2个月内被迫终止。

张某既没有完成培训、取得培训证书,也没有享受凯舟公司宣传的推荐工作,甚至还背负分期乐的贷款本金和高额利息还款的债务。

根据判决书显示,这笔19800元的培训贷款,利息高达10000元。

2018年2月1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限被告东方标准返还张某培训费19800元。

2018年11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重新审理后,判决东方标准返还张瑾婷培训费15000元。

与张某的遭遇类似经历的还有她的同学朱某。

异观财经发现,类似的案件在分期乐上,并不鲜见。根据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津0104民初14122号显示,宋某与天津摩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分期乐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12月5日立案,但于2018年4月8日提出撤诉申请。

上述三起培训合同纠纷,还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而异观财经发现,分期乐还牵涉到性质更为严重纠纷案件中,以至法院以涉嫌犯罪,应由公安机关处理为由,驳回了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5民初57326号显示,2016年7月,崔某受邀参加中开联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开公司)招聘面试。

通过面试的崔某,却被告知没有工作经验,需进行试用期培训,培训费19800元以贷款形式支付。

中开公司承诺:若崔某通过公司考核则立即办理转正,同时提供不低于6500元的月薪;若考核不合格则被辞退,贷款由中开公司偿还。

崔某参加培训后,中开公司既没有给转正,也没有按照约定代还贷款。崔某认为,中开公司和分期乐公司欺骗其签订借款等协议,属于欺诈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属无效。

因此,崔某诉至法院,以维护合法权益。

2017年10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本案涉嫌犯罪,应由公安机关处理为由,驳回了崔某的诉讼请求。

纵观上述4起案件中,受害者多为涉世未深在校女大学生,均在求职时被要求参加培训,与第三方公司分期乐签订了贷款合同。

同时,在背负了一定数额的贷款和利息后,均未获得相应的工作。

显而易见,上述4起案件中的受害人均遭遇到了披着培训贷外衣的套路贷。

在这几起案件中,分期乐在与培训机构合作过程中,是否履行了严格的风控义务?在管理中是否存在漏洞,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等等一系列问题,值得分期乐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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