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快查收:重庆40条增强版惠企政策来了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重庆在系统性地整合梳理和补充完善前期的惠企政策的基础上,推出增强版40条举措,以帮助企业渡过生产经营难关,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项目复工开工。在3月3日召开的重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米本家,重庆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彭涌,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金勇杰,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王江渝,对此作了专题解读。增强版40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重庆在系统性地整合梳理和补充完善前期的惠企政策的基础上,推出增强版40条举措,以帮助企业渡过生产经营难关,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项目复工开工。在3月3日召开的重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米本家,重庆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彭涌,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金勇杰,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王江渝,对此作了专题解读。
增强版40条举措包括金融、财税、降成本三方面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米本家表示,“支持企业40条”包括金融、财税、降成本三个方面。
10条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强度
涉及续贷续保、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担保增信、降低贷款利率、贷款贴息、涉农小微新增贷款、定向授信贷款、疫情专项再贷款、融资担保费奖补、支持外贸企业等方面。初步估计,为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涉农小微新增低利率贷款250亿元,为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展期续贷1000亿元左右。预计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6亿元左右。
15条政策 加强财税纾困力度
涉及增值税率下调、个体户税额调整、税款减免、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延期纳税、防疫物资保供资金池、培训补助、农业产销补助、物流降本增效、货运恢复、公路运输恢复、服务外包补贴等方面。初步估计,缓解企业纳税压力近10亿元;培训补贴约0.8亿元,支持2万名以上的企业职工参加培训。
15条政策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涉及社保费减免缓、公积金减免缓、援企稳岗返还、租金减免、企业用能用水成本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缓、项目资本金监管、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缓缴等方面。初步估计,将减免社会保险费约133亿元;降低企业用能用水成本14.5亿元左右;返还约16亿元稳岗补助,稳定约70万个就业岗位。
四大特点
一是重点突出。从“金融支持、财税纾困、降低成本”三方面入手,突出政策发力重点。金融政策聚焦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还本付息压力;财税政策聚焦对企业税款进行“减免扣补缓”,对农业、物流、外包等行业进行财政补贴;降低成本政策聚焦为企业减免社保、降低用能用水成本、降低新开工项目门槛。二是针对性强。回应企业关切,立足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挠“痒点”,集中出台对企业最直接、最迫切、最有获得感的政策,释放政策动能,增强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如:以提供周转资金、专用再贷款、定向授信等措施,为企业注入流动性,破解企业复工复产启动资金难题;以贷款本金展期、利息缓期、降低利率税率等措施,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受惠企业多。不但覆盖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而且覆盖大中小微企业,并将政策受益面扩大到广大个体工商户。呈现出:大型企业减负担保份额,中小微企业降成本保市场,个体工商户缓压力保运转。四是含金量高。政策条条“干货”,都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如:续贷续保政策为企业贷款本金展期约1000亿元,节约融资成本8亿元左右;减免缓税款,可申请减免3个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为企业减免保险费达133亿元。
财政局:降费奖补贴息
重庆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彭涌表示,这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与财政相关的减税、降费、奖补和贴息政策,目前绝大部分都出台了具体的落地方案,正在快速推进。
中小微困难企业贴息
对中小微困难企业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50%的贴息,重庆市财政局已经联合市科技局、经信委等7个主管部门进行了细化,贴息期为2至6月一共5个月,预计可以支持企业贷款300亿元以上,节约利息成本3亿元左右。申请享受这项政策的企业有两个基本要素:一个是遇到暂时困难,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明显,另一个是有市场、有产品、有效益,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良好。3月份为区县的准备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最迟7月份,贴息资金8月底以前拨到企业。
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专项再贷款
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专项再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确保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1.6%。企业向所在地财政申请,审核通过后市财政直接将贴息资金拨到企业。根据目前已发放的约61亿元贷款测算,将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9200多万元。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这是此次政策一个新亮点,对象是帮扶小微企业,目的是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财政将对支小业务收费1.5%以下的担保公司,按照累进激励原则,进一步加大担保费补贴力度。彭涌表示,目前,担保机构的响应很积极,前几天,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对一家生产销售医用手套、医疗器械的企业,就担保了300万元的低费率贷款。
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预计为全市参保企业减负100亿元。
税务局:减税免税缓税
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表示“支持企业40条”中,其中涉及的税收政策有8条,分别体现在减税、免税、缓税、税前扣除、亏损结转等五个方面。
减税
一是阶段性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原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疫情原因,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给予3个月的税收减免。
免税
有三条政策:一是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质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二是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收派服务,主要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三是单位、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免税。单位、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税前扣除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不受年度利润总额12%的限制。
亏损结转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及其相关服务的四大类行业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延期缴纳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方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市金融监管局:续贷续保、融保增信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金勇杰就“支持企业40条”中的续贷续保、融保增信2条政策具体操作流作简要介绍。
续贷续保
这项政策包含三类对象,第一类针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第二类针对其中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第三类针对在贷款时有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中小微企业。(一)对第一类即困难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操作流程对象:2020年1月25日以来贷款现在已经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认定标准:企业认定标准要符合工信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要求。操作流程:受疫情影响困难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延期支付本金利息、免收罚息的申请,银行金融机构接到申请后,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双方按照《合同法》、《商业银行法》完善相应的合同及协议等相关手续,即可办理,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二)对第二类即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展期续贷的操作流程对象: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即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区间内到期的)、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困难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均可享受。操作流程:可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方法同上),贷款本金最长可展期6个月,利息可最长可缓期6个月支付(如3月21日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均可最长可延期到9月21日还本付息,展期期间不视为逾期贷款,也不应加收罚息)。(三)对第三类即以上有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中小微企业续保的操作流程对象:以上展期续贷企业中,有一部分是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了担保的,这部分企业在办理展期续贷时,除了银行外,还需融资担保机构同步配合办理续保,才能实现展期续贷。操作流程:在实际操作中,由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通过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机构审核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融资担保机构审核,各融资担保机构与企业共同完善续保法律文书,配合银行做好同步续保工作,并缓收担保费。适用期限与贷款展期续贷应保持一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也要配合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均应做到应续尽续、应展应展。
融担增信
对象:该项措施适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操作流程:一是可由以上企业向银行机构提出新增贷款或续贷申请,经办银行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各融资担保机构推送。二是各融资担保机构主动通过企业信息平台等渠道主动对接以上企业。三是在不违背内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各融资担保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担保,简化程序和手续,减少材料申报,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办理效率,力争48小时内向银行出具保函。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鼓励各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担尽担,并相应将担保费减免10%以上。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两项再贷款政策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王江渝就人行重庆营管部牵头的两项再贷款政策作简要解读。
一、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专项再贷款
为了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人民银行总行决定设立专项再贷款,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专项再贷款执行优惠利率,目前为1.55%,并相应要求银行向重点企业发放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最近一期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目前为3.05%),同时财政给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支持。企业获得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专项再贷款支持的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采用分层管理模式。在全国层面,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由9家全国性银行(具体为: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做好对接服务;在省级层面,湖北和重庆等10省(市)制定各自辖区省级重点企业名单并向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后实施,由各省3家地方法人银行(重庆的3家银行为: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6家全国性银行分行(具体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做好对接服务。截至3月1日,重庆市金融机构累计向155户重点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272笔、金额60.75亿元。
二、专用再贷款政策
按照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25个基点,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的资金支持,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和扩大融资等迫切问题。这部分专用额度是为应对复工复产而设立的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自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重庆地区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2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的发放对象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使用再贷款专用额度贷款利率上限为最近的一年期LPR加50个基点,目前为4.55%。根据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使用投向,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投向主要是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运用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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