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贷款]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诉讼事项的执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逾期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执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逾期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执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诉公司全子公司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斯太尔”)贷款逾期案件,将常州斯太尔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溧阳支行开设的账户01301012110000002967中的4700万元、账户01301012010000008369中的2.42万元强制划扣。
一、本次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6日,公司收到常州中院新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苏04执异76号],获悉因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关村”)对上述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常州中院做出了新的裁定,具体如下:
1、撤销本院于2019年7月4日作出的将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01301012110000002967账户中的存款47000000元扣划至本院银行账户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2、撤销本院于2019年7月4日作出的将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01301012010000008369账户中的存款24243.95元扣划至本院银行账户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本次诉讼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完毕,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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