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书]安庆一“套路贷”团伙19人受审 被控实施犯罪百余起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据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10月29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章某华等19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历时两天。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10月29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章某华等19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历时两天。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以来,被告人章某华注册成立公司,招揽人员,通过合作的资金方提供放贷资金,超越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从事非法车辆抵押、质押贷款等放贷业务,后两次变更出资方,最终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此过程中,不断扩大公司规模,抢占市场。
在安庆市区设立佰亿金融门店,由被告人向某任门店经理,设立汉鼎车贷门店,由被告人陈某堂任门店经理:在宿松县设立“千满车贷”门店,由奚某根任门店经理;在六安市设立“千满车贷”门店,由安某林任门店经理;还出资他人设立的“聚宝盆”及鑫诚车贷。
以章某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公司架构及下设门店模式对成员进行管理,成员稳定,分工明确,5名被告人系积极参加者,5名被告人系一般参加者。该组织打着“合同借贷”的幌子,利用客户资金困难、急于用钱的困境,假借车辆抵押、质押贷款之名,以“放款手续费”、“违章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模糊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欺骗客户签订明显不利于自己的车辆抵押、质押贷款合同、放款承诺书等,骗取高额贷款费用和贷款利息收入,同时采取约定高额逾期还款费用、违约金、“拖车费”形式,肆意认定、恶意制造还款障碍及客户违约等情况,以“还款逾期”、“一车多押”、“GPS定位异常”等理由,根据车辆GPS定位,采取秘密或者强制手段将客户车辆开走隐藏在公司租赁的地下停车场,安排专人对车库进行管理,之后要求客户立即结清贷款本金,并以公司总部变卖客户抵押车辆抵偿贷款理由进行要挟,向客户敲诈勒索“拖车费”、逾期费、违约金等高额罚息。如客户不能按照要求缴纳“拖车费”、逾期费、违约金等,轻则将抵押车辆低价变卖获利,重则采取暴力胁迫、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逼迫客户结清贷款,支付“拖车费”、违约金等费用,牟取非法利益。该组织共实施诈骗犯罪72起、敲诈勒索犯罪54起、非法拘禁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被害人分布在安庆市区、县区、池州市区、县区等地,造成重大影响。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组织以暴力、胁迫、“软暴力”等手段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威慑,多人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致使多名群众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不能正常工作、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经审计,该组织非法获利4014381.61元。
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交叉询问、充分举证、质证,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因该案案情较为疑难复杂,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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