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乌海市将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近期,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乌海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支持创业者及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乌海市就业服务局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创
近期,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乌海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支持创业者及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乌海市就业服务局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的意见。
帮助企业共克时艰
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责任担当,提高业务经办效率,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贷款办理材料,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可通过邮寄资料、电话沟通、视频调查和预约服务等“不见面”服务方式进行办理,全力帮助小微企业及创业者恢复生产经营,与创业者共克时艰。
简化贷款办理流程
提高业务服务水平
为缓解疫情过后小微企业和创业者资金需求,建议设立专门办理柜台,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出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采取特事特办、加快办理的原则,简化贷款办理流程、压缩贷款办理时限,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贷款事项,即收即办。
加大贷款扶持力度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卫生健康部门出具证明),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为1年,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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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贷款政策条件
确保贷款应贷尽贷
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小微企业划分办法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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