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准施策惠企利民
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云南省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过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暂缓缴存等方式帮助企业共同应对疫情
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云南省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过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暂缓缴存等方式帮助企业共同应对疫情影响。
阶段调整缴存政策,纾解企业经营困难。2020年6月30日前,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的,可以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部门提出缓缴申请。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缓缴时,企业填制《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批表》,在与单位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制定缓缴和补缴方案。缓缴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并及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截至4月23日,中心共接到25家企业咨询;有11家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缓缴,涉及355名职工,239552元。
适度调整贷款政策,缓解职工生活压力。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员,若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
完善优化服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州住房公积中心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全面恢复住房公积金服务,合理安排人员上岗;做好营业场所人员防护、体温检测和清洁消毒工作。实行预约办理和错峰办理,减少人员聚集;对受疫情影响的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业务受理审批;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提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申请及时受理、特事快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好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线上业务办理进程;主动对接缴存企业,指导企业在疫情期防控期间做好相关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纾困解难。(记者 刘芬 通讯员 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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