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计算器]从银行贷款转贷他人?这种钱赚不得!
近日,由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高利转贷案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在武平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谢某犯高利转贷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案情简介: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谢某以其经营的武平县某建材店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到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自助循环贷款,贷款月利率0.6531249%,后多次从
近日,由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高利转贷案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在武平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谢某犯高利转贷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案情简介:
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谢某以其经营的武平县某建材店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到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自助循环贷款,贷款月利率0.6531249%,后多次从该贷款额度中贷出部分信贷资金,并以2%的月息先后多次转贷给钟某甲、钟某乙,从中赚取利息差,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489291万元。
检察官说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后,以高于银行利率再借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该行为妨害了国家金融秩序和信贷资金的安全,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要吸取本案的教训,依法依规使用信贷资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
第二十六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文|第二检察部 钟春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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