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4月底,由山东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同编制的《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如期对外发布。2019年,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共缴存1307.97亿元,提取909.93亿元,发放
4月底,由山东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同编制的《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如期对外发布。
2019年,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共缴存1307.97亿元,提取909.9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9.49万笔717.41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2461.97万平方米,实现增值收益57.03亿元。全省各市总计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0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4%,个贷逾期率0.28‰,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平稳健康,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
一、缴存扩面连续三年取得突破,制度受益面不断扩大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缴存扩面政策,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和新市民群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年新开户单位33461家,新开户职工109.03万人,缴存额1307.97亿元,同比增长9.25%。全省连续三年新增缴存职工突破百万人、新增缴存额突破千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进一步扩大。缴存单位中,非公企业比例逐年增加,由2016年的51.34%提高到63.51%,年均增加4.0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比例由2016年的35.11%提高到47.64%,年均增加4.18个百分点。非公企业新开户职工71.18万人,占全年新开户职工的65.29%,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增添了新动能。
二、提取额稳步增长,有效减轻职工租购房压力
全年33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09.93亿元,同比增长7.2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57%,比上年减少1.27个百分点。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主导地位,占全年提取额的81.17%,比上年增加1.84个百分点。其中,提取699.7亿元用于购买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同比增长12.84%,切实减轻了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支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全年租房提取22.88亿元,同比增长50.72%,为24.37万无房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贷款发放持续平稳,重点支持职工刚性需求
坚持党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49万笔717.41亿元,同比增长11.5%、16.35%。贷款期内职工可累计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49.75亿元,户均节约7.68万元,降低了职工购房贷款成本。职工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16.4万笔,占当年总发放笔数的84.11%,满足了职工对自住住房的刚性需求。
四、资金实现保值增值,住房保障作用更加凸显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运营资金,提升资金运营综合效益。全年业务收入119.16亿元,同比增长12.52%。业务支出62.13亿元,同比增长14.0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5.68亿元,同比增长13.16%。实现增值收益57.03亿元,同比增长10.93%,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05亿元,同比增长19.44%,累计提取302.95亿元,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五、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风险管控安全有效
落实省政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电子稽查,组织各地公积金中心每月使用电子稽查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全年共对12个城市公积金中心和4个分中心进行了实地评估和指导。截至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8‰,保持在较低水平。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27亿元,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9%。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1.49 %,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隐患查处及时,风险控制良好,资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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