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基金无息贷款]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9年11月8日起,汇林保大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1、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9年11月8日起,汇林保大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定投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保险”)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1月8日起,针对方德保险销售平台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定投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自2019年11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方德保险销售平台申购下述产品,每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
■
2. 自2019年11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方德保险销售平台定投下述产品,每笔最低定投金额调整为10元。
■
二、重要提示
1、方德保险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投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及定投业务时,需遵循方德保险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代销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 年11 月 8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汇林保大申购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描述
1. 申购费率优惠内容:
■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汇林保大申购上述基金产品的,申购费率不设最低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费率折扣以销售机构为准。
2、费率优惠期限
汇林保大:2019 年11 月8日起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申购业务解释权归汇林保大所有,申购业务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汇林保大的有关公告。
4、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汇林保大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6、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站长声明:本文《[创业基金无息贷款]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29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