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合肥:买房约定组合贷款,开发商秒变脸……律师:涉嫌违反《合同法》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买房签合同,不仅仅是约定房屋的价格问题,更多地是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约定下来,合肥的小薛,在购房过程中就遭遇到了烦心事,今年2月份他就与开发商签好了房屋买卖合同,也约定了贷款方式,可是最近,售楼部置业顾问的一个电话,让他有些不淡定了。求助人:小薛求助事由:买房时约定好可以组合贷款,如今开发商突然变卦,想要维权。维权律师:赵光辉小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买房签合同,不仅仅是约定房屋的价格问题,更多地是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约定下来,合肥的小薛,在购房过程中就遭遇到了烦心事,今年2月份他就与开发商签好了房屋买卖合同,也约定了贷款方式,可是最近,售楼部置业顾问的一个电话,让他有些不淡定了。
求助人:小薛
求助事由:买房时约定好可以组合贷款,如今开发商突然变卦,想要维权。
维权律师:赵光辉
小薛:如果说他不给组合贷款,我当时也就不会考虑他这个房产,然后他这样的做法到后期,他又跟我说他不允许组合贷款,我感觉他就是虚假宣传了,或者说时夸大宣传,从首付三成起到后来的加至五成,然后一步步逼我们消费者,我是非常气愤的。
小薛告诉记者,自己是外地人,在合肥工作刚满两年,想着先买套房稳定下来,经过半年的挑选,他看中了位于新站区的中建开源御湖楼盘的一套92平米的期房。
小薛:售楼部,销售人员都沟通的很融洽,当时也询问了一些情况,因为现在在合肥买一套房子压力是非常大的,然后首付比例还是我能承受比例内的。
小薛说,当时中建开源御湖售楼部的王伟经理跟他说,首付只要三成,并且支持商业+公积金组合式贷款。可是等开盘前一个月,小薛突然接到到通知,三成首付要提升到五成。
小薛:临时通知,因为验资筛选客户,然后要提至五成,当时跟家里人商量嘛,肯定当时资金短时间之内肯定家里面也凑不齐,然后让亲戚朋友也帮忙了,然后转了十几万过来,然后才凑成五成首付的。
着急买房的小薛,把能借的地方都借了,这才凑齐了五成首付款。交了首付款后,双方在2月26号签订了购房合同,王经理告诉小薛,合同要拿给开发商签字盖章,暂时不能给他。就在小薛还在等待拿合同的时候,又接到了王伟经理的通知。
小薛:说开发商跟他们的中国工商银行合作银行不支持,公积金组合贷款了,然后这种情况我就比较着急,比我组合贷款多出十万的利息,而且按照他们的说,每个月我还款话大概是3700多块钱,每个月还款假如说我要组合贷款的话,我再扣除我公积金一部分,每个月只需要还2000多块钱,所以说这中间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小薛说,当时销售经理王伟跟他说好的可以组合贷款,现在又变卦,让他觉得压力突然增大;更叫小薛着急的是,没有购房合同,他自己无法办理任何形式的贷款。
小薛:现在开发商为了我同意他的条件把我的网签合同和备案合同给扣留了。他现在这样做的目的,第一是不想让我去办理贷款,因为我要去办理贷款情况下我自己去申请组合贷了,第二种他就是为了自己放款快,收尾款快。我的诉求就是拿到网签合同帮我办理组合贷款。
那么开发商有没有权利扣留购房合同,单方面要求购房者贷款的方式呢?
维权律师 赵光辉:购房者选择使用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商业贷款这个权利是在我们购房者本身的,既然首付已经付了,购房款也已经履行了,把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类似的文件扣留着,这也是严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
这首付的钱也交了,购房合同也签了,合肥中建开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是迟迟不把购房合同给小薛,事情到底是不是小薛的说的那样,开发商扣了他的合同不想让他办理组合贷款呢?带着疑问,记者跟随小薛一起来到了中建开元御湖售楼中心了解情况。
在现场我们得知,当时和小薛对接的销售经理王伟并不在此,不过中建开元御湖售楼中心的另一位销售负责人王经理接待了我们。
记者:当时和他约定的可以组合贷现在不给组合贷款了?
中建开元房地产售楼中心王经理:组合贷款是这样的,是银行贷不了款了,不止你们一户。
面对银行不给办理组合贷的这种说法,小薛并不认可,并且当场提供了一份他询问工商银行的一段录音。
小薛:他说你们银行不支持组合贷了?
工商银行:支不支持组合贷楼盘说的算。
小薛:那你们银行支持不支持?
工商银行:是这样的,只有楼盘去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权限 才能办理组合贷,所以我们银行说了不算。
对此,王经理表示,不让客户组合贷款的确是他们公司自己规定的。目前中建开元房地产公司只同意两种贷款方式,一种是纯商业贷款,一种是纯公积金贷款。对于之前约定可以组合贷款的客户,必须另外打申请。
律师赵光辉:王总,为什么还要写申请呢?以前讲好得事情现在还要申请。
王经理:因为我们以前以前还没有去办理的时候,我们觉得应该是可以的,结果当我们去办的时候遇到难度,遇到问题。
记者:那你们遇到问题了,那你们也不能把问题转嫁给消费者,买房者。
经过协商,小薛同意先写一份申请,但是王经理表示,申请能否通过还得看领导怎么说,至于购房合同,现在就提供给小薛。可是当小薛拿到合同的时候,又发现了新问题。小薛说,当初签合同时空白的地方如今被手写了字,上面约定,从签订合同的2月26号起到4月26号,60天内要办理好贷款来付清剩下的房款。
律师赵光辉:4月26号是不是说在签这份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的时间,是不是双方定了这个合同就定了4月26号要把尾款付清。
王经理:一般都是这样的。
我们采访当天时间为4月8号,这时的中建开元房产公司才把合同给到小薛,而如今给小薛的贷款时间只有18天了。也就是说,小薛必须在剩下的不到20天的时间里,办好所有的贷款手续,并划转到开发商的账户,其中还包括开发商审批申请的时间。
律师赵光辉:今天4月8号,你再给他一份2月26号就签过的合同你让他20天就办下来这合适吗?你如果2月26号当时签就当时给,他当时办的话还有可能能办下来,你现在不是给他60天,现在就是18天,
小薛我这个贷款下不来,即使你们再拖一段时间 我们贷款也下不来啊。
王经理:开发商有权利起诉,也有权利不起诉。
合同上还规定,如果小薛不能在4月26日内把房屋尾款付清,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小薛:而且照你这么说我还平白无故的假如说你们要起诉我,我还要赔你们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我这房子还没见到呢我这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就出去了,而且你们还能把我房子变卖,这很不合理。
由此看来,如果按照这个合同规定的方式做,很显然,小薛根本不可能走完全部的贷款流程,也就是说,他要想办理组合贷款的话,必定会违约。对于小薛的目前的情况,王经理是这样回复的。
王经理:如果是纯公积金或者商贷的话,风险把控开发商认。
律师赵光辉:意思是你还是按照开发商的方式来。
王经理:其他的风险把控的话开发商就不认了
律师赵光辉:现在这个就是答复了是吧?
王经理:就是不敢明着跟你讲这个风险能承担。
可当我们的维权律师要求王经理出一份证明来证实,购房合同是4月8号才给小薛的,王经理是再三推辞。
律师赵光辉:实事求是的,4月8号我们来要的这份合同你才给我们的就这个事实我经过你同意做个录音行不行。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的维权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律师赵光辉:2月26号就应当给把购房合同给薛先生办理贷款的事项,截止到今天4月8号才把合同交给的薛先生,所以这个上面的违约,我个人认为,如果产生了违约,不能由消费者来承担。
小薛:他们销售也告诉我,天下开发商都一样的合同也明确告诉我,说白一点这就是霸王条款,他当时要是说不允许组合贷款我也就是不会考虑他这个房子了,从他的首付三成起到首付五成这样一步一步的逼我们消费者,我是非常气愤的,也是对他们的一步步失望。
小编有话说
去年年初,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这一条。就在发稿前,小薛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选择了妥协。已和合肥中建开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选择纯公积金贷款。
往期精选
●
●
●
安徽第一
融媒体法治节目
如果您需要帮忙、维权,给我们提供线索
欢迎拨打栏目热线
0551-6365 1515
媒体合作请联系
Bubble–Kwok
站长声明:本文《[组合贷款]合肥:买房约定组合贷款,开发商秒变脸……律师:涉嫌违反《合同法》》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29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