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款政策]【最高可贷50万!南宁公积金贷款可用在二套房了】
今年2月12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中称,符合要求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可以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房时有什么要求?最高能贷多少金额呢?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提出了认房又认
今年2月12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中称,符合要求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可以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房时有什么要求?最高能贷多少金额呢?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提出了认房又认贷的明确要求,也就是说,在规定的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内,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或者在购买第二套房时,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前提下,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属于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住房面积限制。
一、职工个人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自住住房套数(不含已卖出、已赠与、已析产的)。
二、职工个人及家庭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目前无房或所拥有的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住房时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通知中提到,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首付款金额、贷款额度及月还款额是要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年龄、信用状况、家庭收入负债情况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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