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西藏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更便捷
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城镇职工的住房问题,由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按规定比例存储起来、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自2019年12月开通以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手机APP和网厅为主要载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断创新服务、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切实推动住房公
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城镇职工的住房问题,由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按规定比例存储起来、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自2019年12月开通以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手机APP和网厅为主要载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断创新服务、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切实推动住房公积金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缴存职工。
优化服务网上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出面向全区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由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手机APP和网厅三部分组成,其中公众号可为缴存职工提供个人信息、公积金缴存余额等信息查询等一键办结业务的快速办理;西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可提供查询和大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可为缴存单位提供缴存、账户维护、清册变更和干部职工提取、贷款等业务。西藏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以来,缴存职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4499笔,涉及资金2.6亿元,其中4464笔实现不见面申报、不跑腿办理、网上一键办结。
简化手续少跑腿。今年初,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材料清单进行简化,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再提交提取申请表。对流程进行优化,要求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指导业务网点实行清单式审核、一站式受理。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住房资金中心积极引导缴存职工通过网上办理业务、对于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办理。
纾困解难降成本。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缴存企业的影响,明确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办理公积金业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6月30日前无法正常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和疫情防控人员,不作逾期处理,逾期记录不报征信部门。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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