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在工行逾期了50万贷款,结果将担保人和借款人都起诉,这样对不对
从“法律”和“道理”两个方面看,工商银行是做的一点都没错,银行完全有权利将担保人和借款人都同时诉讼了,法院也是完全支持这样的诉讼方式。从银行贷款,都是要有抵押的,最浅显最常见的就是房贷。购房时贷款,是以房子为抵押的,如果还不起贷款,那么房子就被银
从“法律”和“道理”两个方面看,工商银行是做的一点都没错,银行完全有权利将担保人和借款人都同时诉讼了,法院也是完全支持这样的诉讼方式。
从银行贷款,都是要有抵押的,最浅显最常见的就是房贷。购房时贷款,是以房子为抵押的,如果还不起贷款,那么房子就被银行收走了。因为目前房价一直坚挺,所以房贷目前仍然是银行最喜欢的贷款业务,违约率、坏账都很少。
但其他类型的贷款,没有这么直接的抵押品,或者有时候贷款人自己抵押品、信用不够,那么就要找担保人来担保,银行才会放款。
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当贷款人没钱还银行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就要负责还钱。说白了,担保人就是花钱没份,还钱有责。
而从银行贷款出来,逾期了,银行是可以认为不还钱。如果逾期时间比较短,那么银行主要还是通过催讨方式来要钱,先是短信通知,然后人员上门。这时候主要是向贷款人催讨。如果还是不还,或者还是还不起,那么就法院见。
到了法律程序,都是贷款人与担保人一起起诉。因为贷款人是当事人,它有逾期违约责任,所以成为起诉对象,但估计贷款人确实是实在没钱了,就把可能有钱的相关责任方一起起诉。因为担保人是连带责任,既然贷款人还不起,那么就担保人还了,于是大家一起法庭见。
在过去担保人一直认识误区,以为有个诉讼顺序,当贷款人欠款逾期后,银行必须先去告借款人,借款人还不了了,还必须审判结束后,再进了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了,这才轮到担保人。而且担保人不是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只承担一部分责任,剩下还是借款人的。
所以我在之前一直告诫,只要是银行贷款逾期后,银行马上就可以有三个选择,告担保人、告借款人、告借款人和担保人一起。不论哪种选择都没问题。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在民法中明文规定了银行可以这样的选择。谁有还款能力就选择诉讼谁,这是债权人的权利。
所以,如果不是逃无可逃,尽量不要做担保人。要知道,担保人没有花钱的权力,却有还款的责任的。当未来答应做担保人时,那可得仔细想一想。求你担保的借款人值不值得让担保人搭上自己的声誉和金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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