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贷款]中残联:给予10509个残疾人调查家庭每户200元补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6〕65号)精神,准确掌握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和变化趋势,切实做好《“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年度监测评估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6〕65号)精神,准确掌握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和变化趋势,切实做好《“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年度监测评估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制度》(国统制〔2018〕60号),2020年中国残联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调查对象为全国31个省(区、市)140个县(市、区、旗)的10509个残疾人家庭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2020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开展年度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对于做好《“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年度监测评估工作,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高质量研究制定“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残联要在2019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取得成功的基础上,认真抓好2020年的收入调查工作。
二、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要按照《2020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表》,在总结近年来调查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拟采取线上培训、线下调查的方式开展。调查培训工作由中国残联负责组织,线上培训时间定于5月8日全天,采用线上直播方式,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动员部署、调查指标、调查方案讲解、经验交流及答疑等环节。各省级残联负责本省调查员及时全程参加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安排、组织形式和技术保障等将在工作群组中另行通知。
三、加强调查数据质量控制
2019年对残疾人家庭进行的第三方电话回访评估显示,残疾人家庭整体满意度为9.3分(总分10分),入户调查、清楚了解其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携带慰问品、调查结束后签字确认的比例分别达到90%、95%、92%和84%,说明2019年调查质量基本可靠。但也有个别省(区、市)存在上述指标低于80%的情况。2020年收入调查工作要进一步在调查员确定、调查培训、入户调查、自查、核查各个环节从严要求,尤其是要加强对2019年调查质量控制存在问题的省级残联加强督察,使抽样调查数据真实反映残疾人家庭收入现状。中国残联将继续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质量的电话回访评估。
四、安全要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分区分级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级残联和有调查任务的县级残联要及时掌握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地区在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情况下,规范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中风险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疫情发展情况分类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对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参照低风险地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对有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依据本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灵活采用电话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高风险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采用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非接触方式采集数据;对于确有条件开展的实地调查活动,要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得到调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所有采取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调查的,必须严格履行逐级申请,经中国残联批准后才能执行。
调查员要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不聚集调查,调查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使用一次性医用手套,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必要时为调查对象准备一次性口罩。
五、调查经费
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将给予10509个残疾人家庭户按每户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各省(区、市)残联收到中国残联拨付的调查工作经费后,负责将经费拨付到调查县级残联或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地方残联增加的样本量,经费自行承担。要加强经费补贴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中国残联将对收入调查中经费发放、使用情况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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