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R/>关于境外子公司延期支付并购贷款本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基本情况2016年12月5日(纽约时间),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GCLAcquisition,Inc.以现金支付方式完成收购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IngramMicroI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5日(纽约时间),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GCL Acquisition, Inc.以现金支付方式完成收购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Ingram Micro Inc.(以下简称“IMI”)100%股权,收购完成后IMI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境外子公司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Inc.(以下简称“GCL”)作为借款人,向中国农业银行纽约分行组织的银团借款40亿美元,资金用于支付收购IMI100%股权之收购价款,其中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应偿还的并购贷款本金为3.5亿美元(以下简称“本期贷款本金”)。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延期支付并购贷款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136)、《关于签署〈并购贷展期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08),经银团审批并签署《并购贷展期协议》,本期贷款本金的还款时间延期至2019年9月5日。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CL尚未偿还本期贷款本金,公司正在与银团参贷行积极协商还款时间延期事宜。目前,银团中部分参贷行初步意向同意延期申请,且双方正在协商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协议;部分参贷行后续尚待审批确认并双方协商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跟进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示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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