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抵押贷款]增指标/给补贴 刺激汽车消费政策都在这
因疫情的影响,今年一季度汽车销量受到严重冲击。据中汽协公布的销量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8.4万辆和287.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8.7%和45.4%。尤其2月受影响最大,销量几乎回到了2006年的水平。为了提振汽车消费,国家及地方陆续出台了多项提振汽车消费的政策,如增加购车指标、推出
因疫情的影响,今年一季度汽车销量受到严重冲击。据中汽协公布的销量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8.4万辆和287.7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8.7%和45.4%。尤其2月受影响最大,销量几乎回到了2006年的水平。为了提振汽车消费,国家及地方陆续出台了多项提振汽车消费的政策,如增加购车指标、推出购车补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取消皮卡进城限制等,今天的文章我们就来看看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和地方都颁布了哪些政策。
国家层面刺激汽车消费政策汇总(持续更新)时间相关政策/发布会/机构(点击超链查原文)主要内容4月24日《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抓紧落实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新政策新措施。4月23日《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4月22日《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月9日生态环境部考虑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适当延后实施,延长国五库存车的销售期。4月2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2年,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3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取消皮卡进城的限制等。3月26日商务部线上发布会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措施。3月24日《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等。3月13日《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鼓励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等举措。地方层面刺激汽车消费政策汇总(持续更新)地区发布时间政策/会议/通知(点击超链查原文)主要内容佛山2月3日《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每辆车给予2000元补助;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将给予3000元补助;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将给予5000元补助等。广东省2月20日《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鼓励广州和深圳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深圳2月28日《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快新增汽车指标放号,优先保障家庭首购需求。湘潭3月2日《关于出台促进吉利地产车在长株潭消费升级鼓励措施》长株潭市民购买吉利汽车湘潭九华基地生产的吉利缤越、全新远景,可获3000元/台的补贴。广州3月3日《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落实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2020年3月至12月底,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湖南3月4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第五场发布会鼓励各地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车企和经销商在省内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广州3月6日第33场疫情防控通气会将出台《广州市促进汽车产业生产消费若干措施》,从鼓励新车生产消费、增加中小客车指标数量、刺激汽车消费三个方面支持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珠海3月1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对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长沙3月14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新政策购买指定品牌,并在长沙上牌落户,可获得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广州3月20日政府第15届104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提出将增加中小客车指标浙江省3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等内容杭州3月25日《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杭州市将一次性增加20000个小客车指标南昌市3月25日《南昌市战疫情促销费若干措施》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补贴。广州3月25日广州市第53场疫情防控通气会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正抓紧制定长春3月26日《关于做好近期商贸领域促消费工作的指导意见》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最高补贴不超4000元;鼓励更新换代,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鼓励团体采购,一次性购买5辆及以上每辆可获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宁波3月26日《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购买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山西4月3日《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山西省消费者购买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汽车,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每辆补贴4000-8000元。四川4月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3部门下发通知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在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1000元/辆及以上的补贴。深圳4月9日《关于新增特定小汽车指标的通告》新增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江苏4月14日《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举措》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广东4月15日《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鼓励整车企业对广东省农村居民让利,此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消费者,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江西4月18日《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减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增值税;降低首付和车贷;取消二手车限迁;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等。上海4月23日《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增加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牌照,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且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的给予4千元补助,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给予5千元补贴等。郑州4月27日郑州促进汽车消费新政4月28日上午10时-5月31日,消费者购买郑州本地产乘用车新车(包含新能源汽车、皮卡),每辆可获5000元消费返券。河北4月27日《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对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停车实行差异化收费,对新能源车实行路权优惠和差别化交通管理。重庆4月29日重庆市刺激汽车消费新政5月1日至6月30日在重庆购买了“国六”标准排量的乘用车新车,前2.5万名每人给予2000元补贴,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可以享受首付2成,按揭期限延长至5年。爱卡汽车网制表 国家及地方刺激汽车消费政策
国家层面刺激汽车消费政策解读
2月16日,《求是》刊发的一篇重磅文章中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此后从2月20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国家多个部委多次发文或联合发文,纷纷提到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
2月20日,商务部市场运行司主持工作的副司长王斌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的重要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分研究出台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减轻疫情对汽车消费的影响。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形势变化,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增加传统汽车限购指标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2月24日 工信部印发了《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要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指导意见。同时,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此外,要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
《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3月23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通知》的第六项扩大传统消费中提到,要稳住汽车消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3月26日,商务部举行了线上发布会,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表示:“汽车是消费市场顶梁柱,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占社零总额的10%左右。疫情短期内对汽车消费带来较大影响。“
冼国义进一步表示:“随着疫情得到控制,汽车销售网点开门营业数量在增加,消费者购买行为逐步恢复,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对全国8569家4S店的调查,截至3月24日,门店复工率达94.7%,客流恢复率61.7%。为对冲疫情给消费带来的影响,杭州等地出台了放宽限购等举措,将有利于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商务部下一步将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3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指出,汽车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汽车消费社零占比高,增长空间大、带动效益强,是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内容;受多重因素影响,2018年以来,汽车销量下降,疫情在短期内也对汽车消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2月,在社零总额中汽车销售下降了37%。
王斌指出,接下来将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201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优化升级,概括起来至少是八个方面:一是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二是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三是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四是鼓励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五是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六是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七是推动取消皮卡进城的限制。八是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等等。一些地方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陆续出台了汽车更新补贴、新车购置、增加限购号牌指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等措施。
新能源补贴及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两年
3月3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促进汽车消费,会议确定,一是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4月2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副司长王斌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稳定新车销售,推动有关地方放宽或取消限购措施,不断完善用车环境,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繁荣二手车市场,尽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推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延长国五库存车销售期
4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副司长吴险峰表示,考虑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适当延后实施,具体讲就是适当延长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过渡期,适当延长国五库存车的销售期。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补贴延长两年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通知》规定,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补贴。
《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4月24日,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抓紧落实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新政策新措施等。
国家层面刺激汽车消费政策解读
地方层面刺激汽车消费政策解读
佛山
2月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为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佛山市将给予每辆车2000元补助;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将给予3000元补助;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将给予5000元补助,上述情况不予重复补助。
此外,佛山市还将降低汽车销售企业宣传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汽车销售企业促消费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该《通知》将于3月1日实施,有效期1年。
广东省
2月20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出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
深圳市
2月28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提出要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新增汽车指标放号,优先保障家庭首购需求。
湘潭市
3月2日,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关于出台促进吉利地产车在长株潭消费升级鼓励措施》。《措施》中提到,长株潭市民购买吉利汽车湘潭九华基地生产的吉利缤越、全新远景,可获3000元/台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长沙、株洲、湘潭本地身份证或暂住证,在指定吉利4S店及其授权二级网点购车,并在长沙、株洲、湘潭本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出租车除外)。该政策将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限额前3500名购车的个人消费者。
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将一次性给予3000元/辆的购置税补贴,每人限购一台。个人消费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或暂住证、居民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的原件,到指定吉利4S店进行补贴资质审核,并由指定吉利4S店登记备案,湘潭经开区财政局审定后,按要求每月集中兑付一次购车补贴给备案经销商。
广州市
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3月6日,在广州市举行的第33场疫情防控通气会上,广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局长叶华东表示,广州市将出台《广州市促进汽车产业生产消费若干措施》,从鼓励新车生产消费、增加中小客车指标数量、刺激汽车消费三个方面,支持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3月20日,广州市政府第15届104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提出将增加中小客车指标。
湖南省
3月4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胡伟林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第五场发布会上表示,将开展促进汽车消费升级行动,鼓励各地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加大城市新建公共停车场力度,鼓励车企和经销商在省内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
珠海市
3月1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长沙市
3月14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新政策,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购买上汽大众长沙工厂、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湖南猎豹等车企生产的车辆,并在长沙上牌落户,可获得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此活动从3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目前,长沙有上汽大众、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博世汽车和住友橡胶、同心实业、晓光汽车模具等汽车及零部件配套规模企业146家,涵盖轿车、轻中重载货汽车、越野车、新能源车等众多领域。此次购车福利主要针对上汽大众包括朗逸、途安L、斯柯达柯迪亚克和柯迪亚克GT,广汽菲克主要是指挥官、自由光、菲亚特菲翔和致悦。长沙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出台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既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同时可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长沙汽车市场的影响,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浙江省
3月24日,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涉及16条提振消费的具体举措,在“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方面,提出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等内容。
杭州市
3月25日,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公告显示,杭州市将一次性增加20000个小客车指标。
具体事项包括,1、2020年一次性增加的2万个小客车指标,按3:1的比例通过个人阶梯摇号和县(市)个人指标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置,即个人阶梯摇号15000个、县(市)个人指标摇号5000个。2、将于2020年5月29日组织一次个人阶梯摇号,完成15000个指标的配置。3、新增的5000个县(市)指标将在2020年5月18、19日举行的第十次小客车县(市)指标摇号活动中与原定指标配额合并投放。分配至各县(市)的指标比例参照《杭州市小客车县(市)指标配置管理办法》,具体为建德市1833个,淳安县1667个,桐庐县1500个。
南昌市
3月25日,南昌市正式下发《南昌市战疫情促销费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中指出,为引导汽车消费升级,对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购车人补贴。
长春市
3月26日,长春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商贸领域促消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消费促进周”“消费促进月”等全市大型促消费活动,促进商超、汽车等7大消费。
长春市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以上政策不叠加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
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魏佳旭说,长春市区共有300多家汽车4S店,各区级商务局要深入门店,加大宣传省政府《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2条汽车促销政策拉动消费,要长期举办汽车4S店促销活动,利用汽车展等展会活动拉动汽车销量增长;要加大对报废车拆解店清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的经营和销售。
宁波市
3月26日,宁波印发《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9月30日之前,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
《意见》指出,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消费者购买宁波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同时,宁波对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万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北京刺激汽车消费措施(尚未研究论证)
3月24日,网络上流传出一则疑似源自商务部网站公布的消息。消息称北京市正研究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针对本市无车且在轮候范围的新能源车需求家庭,上半年再释放不少于10万个购车指标,促进刚需家庭购车消费等等。不过3月25日,北京市商务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北京有关刺激汽车消费措施”尚未研究论证,对此事给社会公众造成的误解表示深深的歉意。
山西
4月3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对于山西省消费者购买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汽车,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
《通知》要求,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该奖励仅适用于山西省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奖励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四川
4月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称,为促进汽车产业稳定增长,对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生产企业制定汽车下乡市场开拓专项计划。具体内容为,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内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
深圳
4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决定使用2020年新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纯电续航里程超过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进行申请,申请起止时间为政策公布之时至4月25日24:00。如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数超过1万个,则采取摇号方式配置;如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数不超过1万个,则直接配置。4月30日18:00后,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查询指标配置情况。
江苏
4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简称《举措》)。《举措》中提及要进一步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具体内容包括:江苏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举措,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
疫情期间,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省级奖补资金由各市、县财政从省级老旧汽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结余中安排。鼓励发展二手车市场,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全面落实取消省内二手车限迁政策,地级及以下城市要优化皮卡进城管控措施,除应急响应需要外,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
广东省
4月15日,广东省消费和贸易发展处发布了关于《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广东省将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通知》提到,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我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支持农商行、农信社联合销售企业为农村居民制定购车金融产品,鼓励为征信良好的农村居民办理无抵押购车贷款。
江西
4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赣汽车消费10条”)。《措施》中包含了10项具体内容,1、加大“财园信贷通”对汽车经销企业的支持力度;2、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经销企业的信贷支持;3、大力发展汽车消费金融业务;4、充分发挥汽车消费保险功能作用;5、减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增值税;6、全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7、将皮卡车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8、暂缓汽车尾号限行;9、继续执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10、鼓励各地举办汽车展览展销活动。
上海
4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今年内增加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牌照供应额度;对本市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且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的给予4千元补助;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给予5000元补贴。
郑州
4月27日,郑州市乘用车生产企业首次开展汽车消费返券活动。消费者购买郑州本地产乘用车新车(包含新能源汽车、皮卡),每辆可获5000元消费返券。购车活动将于4月28日上午10时开始,5月31日结束。
消费券为通用普惠型电子消费券包(每个券包包含8张消费券,其中:1000元券2张、500元券6张),可在郑州地区线下实体商家(不限于汽车销售商家)消费使用。消费券使用截止日期为6月15日,逾期未使用,予以收回。
河北
4月27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提出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标准车),力争5.5万辆(标准车)。
为了配合新能源汽车推广,河北省将累计建成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目前,河北已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为新能源车使用提供配套政策,比如对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停车实行差异化收费,对新能源车实行路权优惠和差别化交通管理措施。
重庆
4月29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通知》指出,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降低疫情不利影响,发挥汽车消费“顶梁柱”作用,促进我市消费稳步增长,决定结合重庆市实际,出台财政补助政策,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
《通知》规定,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5月1日至6月30日在重庆购买了“国六”标准排量的乘用车新车,前2.5万名每人给予2000元补贴,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可以享受首付2成,按揭期限延长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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