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汽车贷款,比“金融服务费”更严重的问题是垄断
日前,在陕西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一事中,汽车金融服务收费及业务规范引发社会广泛讨论。相比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汽车金融业务展业方式更值得关注。下一步,汽车金融应更具包容性,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权,并在此基础上规范收费,健康发展。广义上的汽车金融,是指为汽车生产厂家、
日前,在陕西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一事中,汽车金融服务收费及业务规范引发社会广泛讨论。相比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汽车金融业务展业方式更值得关注。下一步,汽车金融应更具包容性,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权,并在此基础上规范收费,健康发展。
广义上的汽车金融,是指为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经销商、汽车消费者等汽车产销全链条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经销商库存融资、汽车消费信贷、汽车融资租赁和汽车保险等。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上升和消费者提前消费意识的增强,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发展较快。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汽车金融相关报告预计,到2020年,汽车金融市场规模将突破2万亿元。而狭义上的汽车金融服务,一般指汽车消费信贷,即消费者因购买汽车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汽车金融服务为消费者购车提供了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汽车市场的增长。特别在汽车消费增速趋缓的背景下,汽车金融服务对汽车市场发展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就供给主体看,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有商业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购车分期)、汽车金融公司(购车贷款)以及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商业银行前些年汽车消费贷款较为普遍,但近年来以信用卡购车分期为主,这两类产品利率较低、收费透明,但办理流程较长,且对购车者有一定的资质要求。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关系密切,购车贷款手续方便,名义上的利率较低,申请门槛往往低于商业银行。而近年来,由于看到汽车金融服务的巨大潜力,不少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不断进入,提供的产品涵盖乘用车与商务车、新车和二手车,且几乎没有准入门槛,但利率很高,且收费项目繁多。
在汽车金融服务链条中,部分汽车生产厂家利用源头优势,以下达任务、挂钩奖励等方式,强势推行本品牌的汽车金融公司产品;汽车经销商利用渠道优势,往往强行推销甚至是强制客户办理。尤其是汽车经销商,直接面向消费者,处于较为强势的地位,往往只引入少数甚至是单一的合作机构,由其垄断汽车金融服务,限制、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有些汽车经销商名义上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但在实际上销售顾问并不推荐其他合作机构,消费者对此难以全面了解。如西安奔驰经销商,只向消费者推荐奔驰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消费者在这其中没有选择,只能被动接受。我国已有银行超过四千家,汽车金融公司二十多家,各类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不计其数,汽车金融服务从表面上看竞争较为充分。但在汽车销售的终端环节,汽车金融服务往往是垄断的。这是诸多汽车金融服务乱象产生的根源之一。
基于此,一些汽车经销商在协助客户办理汽车金融业务时,出现了较多的不规范、不合规甚至不合法现象,主要有:不尊重客户意愿,强制客户办理汽车金融业务并收取所谓的服务费;混淆金融术语,偷换相关概念,以“零首付”“零利率”等噱头诱骗客户后收取高额手续费;与一些不具备信贷资质的非金融机构勾结,将客户引向非法金融平台,损害客户利益;在办理汽车金融业务过程中强行搭售保险等产品。
所以,规范整顿汽车金融服务,首要的是要消除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上述限制竞争行为,减少由此产生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汽车生产厂家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行推广汽车金融产品,汽车经销商应引入多家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将自由选择权交由消费者。此外,汽车经销商不具备金融服务资质,在协助客户办理汽车金融业务时,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不得为了收取服务费误导甚至强制客户办理,不得隐瞒事实、不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不明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不得向客户介绍不具备信贷资质的非法金融平台。至于所谓 “金融服务费”,汽车经销商如果没有提供服务,就不得收取;如果在办理过程中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可以适当收取,但应该明码标价并充分告知消费者。
而消费者要全面理性看待汽车经销商的营销宣传,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金融服务,仔细计算利率和手续费之后的综合成本。如果选择经销商推荐的金融服务,一定要签书面合同,相关款项支付要进入相应机构的账户(不能进入个人账户),并注意保存好合同、录音等重要证据。
站长声明:本文《[汽车贷款]汽车贷款,比“金融服务费”更严重的问题是垄断》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26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