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业务诉讼案结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诉讼阶段:《合作还款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结束●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浙江稠州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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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合作还款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结束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宁波分行)为本案原告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5000万元
一、基本概述
2014年4月4日,公司委托稠州银行宁波分行向杭州天亿商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商城)发放委托贷款5,000万元,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年利率18%,之后该委托贷款展期3个月。抵押物为杭州亿桓实业有限公司(原杭州三墩温州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桓实业)拥有的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819号20664平方米综合(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该委托贷款到期后,天亿商城未归还本息构成违约,由此,2015年9月28日,公司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2月,法院判决公司胜诉,之后该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17年8月4日,公司与天亿商城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若天亿商城在2017年12月30日前分期向公司付清5,700万元,则公司同意免除天亿商城及诉讼案件项下其他被申请人的剩余付款义务;若天亿商城未依约付款,公司有权按原判决书对天亿商城恢复执行。2017年8月4日,公司收到还款200万元。2017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7,174,684.26元。
2019年9月26日,公司与天亿商城、亿桓实业、杭州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虹置业)、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大家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还款协议》。
2019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亿虹置业还款5100万元。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5-015、2015-046、2016-006、2017-030、2017-041、2019-054、2019-065。
二、进展情况
公司等相关各方已按照《合作还款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协议约定义务。
至此,《合作还款协议》履行完毕,上述委托贷款业务诉讼案结束。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还款协议的执行完成和风险资产的收回,对公司经营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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