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河北省下发通知!事关沧州扶贫安置房
事关沧州人的房子问题。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将在全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排查工作,搬迁户们注意!各地要在4月30日前要完成县级自查整改,5月10日前完成市级复查整改。河北省下发通知!事关沧州扶贫安置房4月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排查工作,以确保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排查范围是全
事关沧州人的房子问题。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将在全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排查工作,搬迁户们注意!各地要在4月30日前要完成县级自查整改,5月10日前完成市级复查整改。
河北省下发通知!事关沧州扶贫安置房
4月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排查工作,以确保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排查范围是全省所有统规统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纳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管的其他建设方式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
排查重点有四方面:
一是工程质量情况。包括房屋基础不均匀沉降,地面变形、下沉,承重墙体、楼板裂缝;屋面、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漏,卫生间地面返坡,地面起砂,墙皮脱落,防护栏杆安装不规范,管道堵塞、漏水,电源插座相序不正确,门窗开关不畅及搬迁群众反映的其他质量问题等。
二是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三是工程保修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在单元楼门口公示栏公布维修电话情况、建立专业维修小组情况,对搬迁群众反映质量问题的维修整改情况等。
四是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单元楼门口公示栏公开投诉电话情况。
整改时间定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在4月30日前要完成县级自查整改,5月10日前完成市级复查整改。
排查方式
(一)县级自查整改(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县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安置项目工程逐户上门排查,填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排查表》(附件1,以下称《质量问题排查表》)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下称《排查情况统计表》),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所有排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原则上2020年4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各县要同时排查安置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情况,一并填入《排查情况统计表》中。
(二)市级复查整改(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市根据县级自查整改情况,同步开展复查工作,复查应覆盖辖区内所有安置项目。
重点检查各县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维修电话、投诉电话公开及质量问题维修整改情况等。
各市负责收集所有《质量问题排查表》、汇总辖区内所有安置项目《排查情况统计表》,将各县自查、市级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4月30日前将《质量问题排查表》、《排查情况统计表》和总结材料(《排查情况统计表》和总结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报送我厅。
(三)省级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厅将采取明察暗访、机动式巡查等方式对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覆盖所有承担安置项目建设任务的县。
重点检查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随机抽取搬迁户,入户查看排查和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听取搬迁群众对排查工作意见建议等。
明察暗访,随机抽取搬迁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采取明察暗访、机动式巡查等方式对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覆盖所有承担安置项目建设任务的县。
重点检查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随机抽取搬迁户,入户查看排查和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听取搬迁群众对排查工作意见建议等。
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事关扶贫攻坚大局。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摒弃厌战情绪,杜绝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在排查过程中做到小问题即查即改,大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和“后遗症”。
同时要总结质量监管和排查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要畅通渠道,公开工程质量投诉电话,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各类质量问题解释和受理工作。
要主动回访,掌握搬迁群众对质量问题维修结果意见建议,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确保搬迁群众住得安心。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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