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大快人心!沈阳“校园贷”恶势力头目获刑!多名学生曾被坑
近两年被“校园贷”害苦的学生、家庭屡见不鲜这些骗子将魔爪伸向学校利用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攀比的心理进行违法借贷后果令人心痛、愤怒……2016年,刚刚进入沈北某学校的大一新生小唐,认识了一位穿戴高档、吃喝讲究的大三学姐,学姐对小唐特别大方,还介绍小唐认识了她一位出手阔绰的表哥刘某。没过多久学姐求小唐帮她表哥一个忙,让小唐帮忙去沈北那边的一家公司进行贷款。学姐说,只需要
近两年
被“校园贷”害苦的学生、家庭屡见不鲜
这些骗子将魔爪伸向学校
利用在校学生
社会经验不足、攀比的心理
进行违法借贷
后果令人心痛、愤怒……
2016年,刚刚进入沈北某学校的大一新生小唐,认识了一位穿戴高档、吃喝讲究的大三学姐,学姐对小唐特别大方,还介绍小唐认识了她一位出手阔绰的表哥刘某。没过多久学姐求小唐帮她表哥一个忙,让小唐帮忙去沈北那边的一家公司进行贷款。
学姐说,只需要他帮忙把钱给借出来,立刻就给小唐打欠条,事成之后,还能给小唐一笔好处费。
在沈北华强城一栋居民楼里,小唐见到了几个贷款公司的人,他们留下了小唐的身份证信息,并且让他填了一个表,写上了家人及朋友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随后在这家贷款公司,小唐以个人的名义借出来4万块钱,并打了借条和收条,约定分10个月还清,每个月还4000块。
此时的小唐并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步入了对方安排好的局里……不长的时间里,小唐接二连三地帮忙贷款,账面上已经欠了将近9万块钱。而且,他的身份证还在贷款公司手里。渐渐地,小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果不其然,一个月后,贷款公司纷纷催小唐还钱,而这个时候,刘某彻底没影了,学姐也说找不着人,而这时,贷款公司给小唐下了最后通牒。
贷款公司一而再、再而三的威胁,把小唐吓得不轻,正当他准备再去别的贷款公司借钱以解燃眉之急时,一伙陌生人找到了小唐的家,而小唐的母亲王女士也从他们口中得知了儿子的遭遇。王女士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有着类似经历的不只小唐一人
当时在沈北新区大学城
有很多同学都被“校园贷”套路了
这些孩子借钱的过程大同小异
都是在别人的劝说下
以帮忙为由到学校外面贷了款
钱他们并没有拿到
可事后才知道
债务却实实在在地背在了他们身上
而且每家的钱
少则几万块,多则十几万
那么,贷款是怎么成倍增加的呢?
【第1步】
骗子先与借款大学生
签订借贷合同
▼
【第2步】
通过银行借款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常常单方面认定借款大学生违约
诱导或逼迫大学生继续借款
并提高借款金额
▼
【第3步】
待借款金额到达一定程度
他们便用言语威胁或暴力胁迫索债
从而侵占借款大学生及其家庭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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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有些数额小的
家长忍气吞声就把钱还了
但是不管是钱多的还是钱少的
大家都在期盼着相关部门重拳出击
严惩“校园贷”、“套路贷”
很快家长们就等来了好消息
最近
一群校园贷、套路贷的犯罪人员
站在了沈北新区的法庭上
法院经审理查明,陶某、靳某某、董某某等六个恶势力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诱骗大学生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款合同,并以威胁等软暴力的形式向被害人以及近亲属讨债,强行勒索他人财物。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均已构成恶势力犯罪。其中被告人陶某、董某某、左某、魏某、郑某、邹某某在各自的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相应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被告人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靳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当天,8名集团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8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了罚金,另外还有17名被告人也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样的消息真是大快人心!
小编也再次提醒一下年轻的朋友
一定要树立良好的消费观
以免被有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警察说警事温馨提醒:
“套路贷”犯罪的手法具有迷惑性、隐蔽性,波及面广,侵害财产权、人身权。借款人一旦走进连环套的套路里,很难再抽身自救。一旦到了无力偿还的时候,新一轮罪恶的行为便开始了。在这里,我们提醒所有人,
转自:锦州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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