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执行法官“足不出户” 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一键查控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传统“两个法官一台车四处找”、“住房公积金、银行等单位现场查”的执行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化环境下执行工作需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深谙执行信息化助推执行改革攻坚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建设了覆盖全面、功能强大的“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并持续进行功能技术优化和职能领域拓展。在开发研制系统期间,大连中院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协作联动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传统“两个法官一台车四处找”、“住房公积金、银行等单位现场查”的执行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化环境下执行工作需要。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深谙执行信息化助推执行改革攻坚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建设了覆盖全面、功能强大的“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并持续进行功能技术优化和职能领域拓展。在开发研制系统期间,大连中院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协作联动机制,从研发到项目落地,大连中院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处长刘春红说:“我们积极配合大连中院进行网络查控功能建设,不仅提高住房公积金完成冻结、划扣工作效率,同时也是我们参与国家综合治理、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实在在的举措。”
在完成44家驻连银行、市工商局、不动产等行业信息数据整合接入后,于4月9日正式启用了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网络自动查询、冻结和续冻等功能。
全市法院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在办公终端即可远程发出“住房公积金”查控指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自动接收并予以反馈,通过法院和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间数据自动流转和交互,极大缩短了查控反馈周期,大幅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
“住房公积金”线上查控自动反馈机制的实现,其预期效益为:
按照全市14家法院每年6.7万件“执行实施类”案件当量计算,以“集约化”专管员每周往返公积金管理中心1次,每次查控30个案件,往返路程50公里、在途时间2个小时估算。线上查控系统运行一年期间,将减少驱车行驶11.2万公里路程、节约4500小时在途时间,以及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因素,并排除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等众多隐患。
全市法院“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涉“住房公积金”线上查控功能的正式启用,将进一步凸显网络执行查控“利刃”功效,不断刺穿“财难查”的执行屏障,实现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手段和方式助力法院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层次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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