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担保人”别乱做,老赖跑路,小心做了“替罪羔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在社会中,有些人在借钱的时候也会选择双方信任的人或第三方中介担任“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在社会中,有些人在借钱的时候也会选择双方信任的人或第三方中介担任“担保人”,以此借到债款。因此,在部分的债务关系中都会拥有担保人。但是担保人并不能一味的为了友情去担任,因为若是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那么担保人就将代替债务人去承担债务并必须还清。
2017年6月10日,李某向银行贷款70000元,李某便让朋友杨某担当“担保人”。但是贷款到期后,李某并未向银行偿还贷款及其贷款利息。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收,李某仍拒绝还款并跑路躲债。于是银行在2017年12月1日将李某及其担保人杨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李某欠银行贷款及利息共74899.12元,由于债务人李某一直在四处躲藏,而担保人杨某由于担保的原因,对李某的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杨某无奈的替李某偿还了74899.12的债务。2018年1月13日,杨某将朋友李某起诉至法院,并向李某提出偿还代偿金。
从中可看出另一点,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人的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法院也支持担保人的追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1条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也作出了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因此,“担保人”别乱做,一不小心就会帮债务人还债,成为了债务人的“替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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