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息贷款]从小被称为神童的司马光,为何始终不肯接受王安石在变法理财为先
导语:王安石变法是北宋时期最为著名的变法运动,不仅对北宋王朝的经济、政治建设有着深厚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南宋的生存状况。王安石变法开始于1069年宋神宗年间,旨在富国强兵改变北宋积贫积弱、冗员冗兵、社会矛盾尖锐的现实状况。变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教育三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北宋积压多年的一系列
导语: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时期最为著名的变法运动,不仅对北宋王朝的经济、政治建设有着深厚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南宋的生存状况。王安石变法开始于1069年宋神宗年间,旨在富国强兵改变北宋积贫积弱、冗员冗兵、社会矛盾尖锐的现实状况。变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教育三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北宋积压多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王安石变法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后人对其评价颇多。其改革之利弊得失也为诸多学者深入讨论。作者现梳理王安石变法的整个过程的脉络,试图从四个方面讨论王安石变法的利弊,意在为今日中国改革做借鉴。
1、 富国强兵,裁减冗员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概括成两个词就是”开源”和”节流”,并且充分反应在政治、经济、教育三个方面。其中政治方面的改革最为突出。北宋立国后,为防止地方割据巩固中央集权,收归财权、行政权、军权,在政治上实行文人治国,在军事上实行守内虚外。由于大兴科举、采用恩荫制、奉行”恩逮于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笼络政策,导致官僚机构庞大而臃肿。此外,宋初实行”养兵”之策,形成了庞大的军事体系,军队、官员的激增导致财政开支的增加。
首先,人员、物资配备上的”开源”充实了北宋国库。王安石认为,北宋之所以政治上迂腐守旧,军事上不堪一击,其主要责任在于不能够选贤任能因此变法改革之初王安石首先进行了机构改革,设置三司条例司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并在之后五年内设置司农司和市易司,以做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机构改革一方面为变法提供了现实基础,另一方面机构本身的设置也是变法的题中之义,是变法成功的保障。机构改革中最难能可贵的是设立市易司,规范商业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为振兴北宋经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改革的政府机构效率提高,收入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宋政府的经济危机。
其次,王安石的”节流”政策增强了军队战斗力。在军事领域王安石陆续颁布了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等。一方面裁撤不合格士兵减少养兵开支,通过严格训练提高士兵战斗力,另一方面提高兵器铸造质量,降低养战马的成本。
最后,为节省政府开支王安石推行保甲法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保甲法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北宋在社会治安方面的开支,防止地方割据。
2、 兴农助商,基建硕果
在机构改革之后,王安石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经济的变法措施,颁布了方田均税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均输法,直接影响农业、商业发展。其着眼点仍然是开源节流。
其中,着眼于”开源”的是方田均税法、募役法和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分为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理出大地主隐瞒的土地,使耕地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财政收入。募役法支持出钱代役,一方面增加了财政支出保证了军费开支,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有利于农业发展。市易法类似于现代社会的宏观调控,政府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一举措初看似是与民争利实际上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稳定物价,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同时,均输法着眼于”节流”,要求政府采购者必须清楚东南六路的生产情况和北宋宫廷的需求情况,禁止奢侈浪费,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必须在路程较近的生产地采购,节省货款和转运费。这一法令极大地节约了国库财产,减轻人民负担。
此外,王安石还极富远见地提出了农田水利法,鼓励兴修水利和垦荒,不仅能够增加耕地面积,增加农民收入做到开源,还有效预防水旱灾害做到了节流。
新法令的颁布从客观上充分利用可耕种土地增加粮食产量,鼓励商品流通增加国库收入,使北宋具备了经济强国的实力。
3、 教育改革,选贤任能
在完成政治经济改革之后,王安石将着眼点放在了科举改革上。科举改革则旨在为变法招募可用之才。同时,熙宁八年(1075年),王安石的著作《周官新义》《诗经新义》《书经新义》完成,这三部书合称为《三经新义》,其中《毛诗义》二十卷、《尚书义》十三卷、《周官新义》十六卷,而又以《周官新义》最为重要,是作为托古改制的熙宁变法的理论根据。
此外,值得推崇的是,在改革科举制度的同时王安石还注重专业教育。他提出”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提倡实用之学,主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设立武学、律学、医学等专科学校,废除明经科考试,并指出做学问要”崇实””尚变”不能固守所谓祖宗传统,”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客观地说,王安石的教育思想在今天都有一定的借鉴价值。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制度、思想的变革,一味固守传统不符合历史也不符合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只有顺应历史潮流以理性、变通、务实的态度做学问、建制度、做事情才能有益于国家和人民。
4、 改革僵化,理财不当
王安石变法之所以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其原因在于制定的法令符合国计民生的要求,其失败则在于实施的过程中过于追求形式以至于违背政策本意,甚至给广大农民造成重大损失。其中,最有争议的青苗法就是一例。
青苗法原本是利民惠民的善法但是由于实施过程过于形式主义,以及一些先天的制度缺陷竟变成了天怨人怒的恶法。青苗法颁布的初衷是抑制民间高利贷,由国家承担农民借贷的风险,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收取较低的利息与民间高利贷争利,充实国库,另一方面,农民可以取得低息贷款,避免高利贷盘剥,此外,北宋时期商业发达,经过宋朝初期的积累国库并不空虚,少量的违约债务并不影响国家财政的稳定。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强制借贷、肆意涨息、暴力催收的变味做法。
青苗法的失败最主要的原因有二,一是过于形式主义,只追求表面功夫,不追问实际功效。二是过于理想主义,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能性。首先,青苗法没有具体的执行机构,全靠地方官员一手操办。且不说这些官员的业务水平如何,单是收债这一项就容易将政府的低息贷款变成高利贷。此外,民间高利贷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倘若暴力催收会有政府追究责任,而”政府的高利贷”可以肆意暴力催收,一些官员借此大发横财。其次,推广青苗法的考核方式简单机械,违背法令制定的初衷。王安石考察官员推广新法是否积极主动全凭一纸数据,各地官员为了能加官进爵不惜逼迫农民多加借贷,因不能清偿债务破产的农户数不胜数。最后,一些较为清廉的官员本身政务繁忙既要负责本地方的民生建设又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再加推广青苗法这一重任不免心生怨言消极应付,使得青苗法在一些地区难以实施。
当然,变法的失败是多方原因造成的,王安石的疏忽固然可以指责,但官员的贪赃枉法、办事不利,宋朝皇族的奢侈腐化、迂腐守旧才是改革失败的决定性因素。
5、 改革评价
客观来说,王安石变法在制度创新方面堪比商鞅变法,有效的解决了北宋王朝积贫积弱你的状况,一些法令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果,尤其是在税制改革方面更是为北宋的经济繁荣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前提。但是,由于变法过程中的一些实际操作存在问题使得变法最终失败,宋朝也难以摆脱覆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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