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咸阳市要求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备案
3月16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切实保障贷款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贷款受理、审批、发放各环节的办理效率,充分防范贷款风险,我中心定于每年3月份对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备案,现就
3月16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切实保障贷款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贷款受理、审批、发放各环节的办理效率,充分防范贷款风险,我中心定于每年3月份对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备案,现就本年度的备案工作公告如下:
一、备案申请资料
1、机构简介;
2、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
5、内部管理制度;
6、营业场所证明;
7、工作人员简历及从业资质。
二、备案申请截止时间
2020年3月27日。
三、备案程序
1、中介机构向中心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供备案申请资料;
2、中心对各家机构提供的备案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申请资料完整规范的机构,中心对其营业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4、中心结合资料审核与实地考察结果确定通过备案的房屋中介机构名单,并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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