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信息]时评:用户贷款信息成举报材料,北京银行真够乱
最近,一则有关“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疑似2000余万贷款变相‘输血’楼市”的新闻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在这里,笔者且先把北京银行南京分行到底有没有违规放贷一事放一边,是非清白自有监管部门会去调查和处理,让笔者真正感到不安的是,为什么我们用户在北京银行的
最近,一则有关“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疑似2000余万贷款变相‘输血’楼市”的新闻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在这里,笔者且先把北京银行南京分行到底有没有违规放贷一事放一边,是非清白自有监管部门会去调查和处理,让笔者真正感到不安的是,为什么我们用户在北京银行的贷款信息,会如此“轻易”地被内部员工获悉,并且举报给了媒体公众,这到底是这位内部人士实在太“神通广大”,还是北京银行的层层制度只是虚假摆设而已?
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事关国家的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大数据时代,一旦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社会危害将特别巨大。
近年来,向社会泄露个人存款信息、房产信息、购车信息乃至消费信息等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在“消费”甚至有些“欢欣”于其带来的反腐作用的同时,有否思考过个人信息安全的被过度和非法“透支”现象?
北京银行“内部人士”能轻松获得大量个人信息,造成全网范围内的个人隐私泄露,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谁来保障?
特别是北京银行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司内部治理本身就是一件“头等大事”,再加上作为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单位,老百姓天生就有“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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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北京银行却在挥霍这种信任,做的是“摆起石头砸自己”的蠢事,“用户信息无小事”,不知道坐在北京金融大街上高档办公室里的北京银行领导们,哪里来的勇气让他们依然像没事人一样,“假装”这事就没发生过,是不是还在等着下一波“舆情”把北京银行的“热点”接过去?
不过也有可能,北京银行的领导们早就“自由任性”惯了。
就在上个月,北京银行还因为个人消费贷款相关问题被北京银保监局处罚。一个不怕“罚”的人,你来告诉他要加强内部管理,无疑于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要想保障信息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共治、齐抓共管,只有形成共识,才能达到共治,只有做好共治,才能让公民共享信息社会带来的丰硕成果。
共识的关键是提高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形成成熟的共识理念。
诚如北京银行南京分行透露出的信息,全社会在获得了所谓的内部信息披露的同时,只是快意于其新闻价值和其带来的“意外”效果,但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谁有权披露这些信息?谁可以使用、“消费”这些信息?信息的发布有明确的主体,有发布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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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信息安全的认知上,现在存在很多不一致的标准,诸如:一方面担心个人信息被非法披露和非法利用,另一方面对所谓内部信息的“渴望”又津津乐道甚至有些全社会的“快意”;一方面希望政府严管,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去打听、传播各类“小道消息”;一方面不希望个人成为信息不安全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又希望通过获取各类信息谋求个人的特殊诉求……
如果我们在信息安全问题上总是持双重标准,每一个个体都有可能成为这类双重“消费”的受害者而让别人去“消费”。
有了共识就应该参与到共治共管中去。
国家固然要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确保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到位。但公民也应该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参与保护的主动性。
最近杭州市民郭先生一纸诉状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原因就是因为杭州野生动物园需要办年卡的郭先生必须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才能入园,郭先生认为这可能导致他的个人识别信息的安全隐患,这一“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引起人们关注的同时,也说明了如郭先生等的安全防范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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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信息的掌控、使用、披露都必须合法,这是成熟社会成熟公民的基本尊崇和追求。共管共治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只有维护好国家安全,才能维护好个人安全。
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全社会形成共治的环境,共同维护好信息安全,才能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经实施两年有余,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成熟理性,依法行事,才能让信息安全的篱笆越扎越牢,让我们有更多信息时代带来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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