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贷款]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 防范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为更好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通知,严禁新增以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加快存量抵押储备土地依法解押并形成合理有效供地。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2018年度例行督察时发现,少数地区仍存在违规以储备土地融资的问题。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上半年,违规以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涉及47
为更好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通知,严禁新增以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加快存量抵押储备土地依法解押并形成合理有效供地。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2018年度例行督察时发现,少数地区仍存在违规以储备土地融资的问题。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上半年,违规以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涉及473宗,抵押土地面积4786.07公顷,融资金额716.18亿元。这些数据反映出地方政府对土地抵押融资存在一定依赖,很有可能成为地方土地财政的“升级版”。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用政府储备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的情况,有的在没有完成农地转用和征收审批程序的情况下,直接以抄告单的形式要求国土资源部门给指定单位或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用于抵押融资;有的扩大土地储备实施主体,不依法进行土地登记,以储备土地违规抵押担保;有的尚未走土地出让、划拨等供地程序,就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规供地并登记用于抵押融资;有的将水库、公园、绿地、党政机关团体用地等违规用于抵押融资。一些地方明知用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是违法违规行为,但还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以会议纪要等形式进行违法抵押融资。
对于以政府储备土地之名违规抵押融资,中央早已三令五申加以禁止。一些地方之所以有令不行,依然“以地生财”,是因为这种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的行为可以使地方上获得“土地财政收益”。一些地方政府缺钱,又没有别的“财路”,只好通过抵押融资获取城市建设等需要的资金,而且这种钱既来得快,又可以出“政绩”。地方政府违规以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如果监管缺失,就很容易带来“违规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现象。
用政府储备土地违规抵押融资,表面上是土地出了问题,实际上是发展转型等存在问题。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透支的不仅是地方土地收益,还扰乱了地方管地用地秩序,导致土地权属不清、国有资产流失,甚至成为出现金融风险的隐患,也有可能使一些无法偿还的贷款形成恶性循环。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既可以避免储备土地因抵押而不能供应,也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必然要求。
解决土地违规抵押融资这一问题,首先要找到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的发展模式,从而尽快遏制“土地财政”的蔓延。要督促地方拿出规范性文件,将原本不规范的融资平台建设、土地抵押程序等规范化。其次,要严格登记发证环节,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融资涉及的违规问题主要发生在土地登记环节,没有土地证就无法进行抵押。另外,要强化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金融机构放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评估等领域的监管,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促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严格落实。当然,还应该加大查处力度,多部门联动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外部监管和规范,对地方违规以地融资行为持续开展督察,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以高压态势遏制违规以地融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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