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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买房的人一定要了解这些知识!】

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了!8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

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了!

8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按照这个调整规则,暂时以8月20日发布的首期新LPR计算,也就是说10月8日后新发放的住房个贷,首套房的利率不低于4.85%,二套房不低于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利率最短调整期仍为一年

根据央行公告,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所谓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这意味着贷款人可以和银行约定利率重定价,最短可以一年一调整。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周景彤表示,周期最短为一年,这个与以往政策一致,只是再次予以明确。

贷款利率方面,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这个利率水平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也分析指出,新机制下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都和之前基本不变。

李万赋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此前,按照显性或者隐形规定,一般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9折,二套房一般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由此计算出来的数值分别为4.41%和5.39%。简单对比这两组数值,可发现首套房贷最低利率将由4.41%上升到4.85%,二套房贷最低利率贷将由5.39%上升为5.45%。如果10月8日之后的LPR大致维持目前的水准,那么理论上来讲,最优质的新发放房贷借款客户的购房成本将有所上升。

不过,根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35城市最新房贷利率数据来看,在首套房方面执行首套房贷9折乃至9.5折的城市已经非常之少,7月份只有上海的首套利率为4.84%,低于4.85%,35城市的平均首套利率则为5.44%,显著高于4.85%。二套房方面,7月份也仅有杭州(5.42%)、天津(5.41%)两个城市低于5.45%,35城市的平均首套利率则为5.76%,同样显著高于5.45%。

李万赋进一步表示,因此,央行根据LPR新基准进行的房贷利率调整,其指向性非常明显,就是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从短期的实际利率水平来看,它仅会对极少数最优质的客户产生轻微影响,对绝大部分购房人来说,影响不大。

央行副行长刘国强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曾强调,对于房地产市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确保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房贷利率由参考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但最后出来的贷款利率水平要保持基本稳定。

公积金房贷利率暂不调整

具体到各家商业银行,央行规定,各银行将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与此同时,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央行表示,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为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转换过程平稳有序。

周景彤分析,央行此举是“新老划断”,新发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民生银行研究院分析师王静文也认为,这种“新老划断”不会改变以往存量贷款尤其是住房抵押贷款的定价方式,可以避免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剧烈冲击。

8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了改革后的第一期LPR,1年期水平为4.25%,与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相比,低10个BP;5年期水平为4.85%,比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90%低了5个BP。

坚决贯彻“房住不炒”定位

根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35座城市最新房贷利率数据来看,在首套房方面执行首套房贷9折乃至9.5折的城市已经非常之少,7月份只有上海的首套利率为4.84%,低于4.85%,35座城市的平均首套利率则为5.44%,显著高于4.85%。

二套房方面,7月也仅有上海(5.42%)、天津(5.41%)两个城市低于5.45%,35座城市的平均首套利率则为5.76%,同样显著高于5.45%。同时,最近几个月来,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35座城市的平均利率都呈微弱上行趋势。

因此,央行根据LPR新基准进行的房贷利率调整,其指向性非常明显,就是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从短期的实际利率水平来看,它仅会对极少数最优质的购房客户产生轻微影响,对绝大部分购房人来说,影响不大。

后期,如果LPR利率下调,根据央行的这一规定,首套、二套房贷的最低利率自然也会随之下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仅指最低利率,实际发放的利率还会受调控政策、银行信贷资源的影响,预计执行利率短期内很难出现显著的、普遍性下降。

延伸阅读:

利率下限确定

房贷“打折”难再现

新政规定了银行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即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利率加点,而加点的“下限”则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央行规定的全国最低标准,第二部分是央行省一级分支机构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这意味着过去及现在部分城市还存在的首套房利率降至基准以下的“打折”情况将难以再现。

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7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4%。其中最低的为上海,今年7月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4.84%。上海地区监测的30家银行分支机构中,7家银行在7月下调了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后,执行基准利率95折(即4.655%)的银行数量增加至17家,有的银行甚至可以做9折(4.41%)。

10月8日起,如果按照4.85%(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来执行,那在全国范围内,发放的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最低也要4.85%,相当于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答记者问

1.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2.改革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定价?

改革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3.确定定价基准时,相应期限如何理解?

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4.什么是利率重定价?

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5.对于居民家庭有什么影响?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6.何时实施?

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为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转换过程平稳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经发放和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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