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临汾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公告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公告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事项公告如下:一、实行对冲还贷业务,每月可使用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冲抵月还款额。报销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的提取业务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二、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三、二手房贷款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
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公告
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对冲还贷业务,每月可使用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冲抵月还款额。报销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的提取业务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
二、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三、二手房贷款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在交易房屋办妥不动产抵押手续后,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出售人。
四、取消装修、直系亲属购房等贷款业务;停止向付清房款的职工发放贷款;停止受理2018年7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五、缴存职工在我市辖区外购房的,应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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