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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贷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分离式保函业务担保额度7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分离式保函业务担保额度7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正常经营需要,本公司拟向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分离式保函业务担保额度7亿元。分离式保函业务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住所位于成都市顺城大街221号工投大厦二楼,实际经营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路56号曙光国际1栋16-18号楼,法定代表人张栩,注册资本18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及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及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根据2019年6月末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1.18亿元,总负债14.12亿元,资产负债率45.29%。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403万元,净利润1070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股东单位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该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19年9月末,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997%的股份,并向本公司提名了一名股权监事。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构成本公司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有关规定,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构成认定为本公司关联方的条件,因此,本公司与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业务合作不构成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定义的关联交易。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除日常经营范围的对外担保外,商业银行的对外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金额超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5%或单笔担保金额超过20亿元的,公司应及时公告。”本笔业务属于商业银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担保业务,无需按照对外担保的有关监管要求单独进行披露。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笔关联交易不涉及定价问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公司董事会内部授权的有关规定,本次拟向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分离式保函业务合作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24%,构成中国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规定界定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案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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