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贷款]为贷款伪造房产证 触刑律最终获刑
为了对男朋友隐瞒其将房产进行抵押的事实,被告人竟然委托他人伪造房产证,最终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受到法律的惩处。这宗案件日前在汕头龙湖法院已一审判决。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倩因欠下巨额债务而将其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某花园小区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用于归还债权人欠款。为了对其男朋友隐瞒上述事实,陈某倩遂于2014年4、5月份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委托他人伪造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一本。经汕头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
为了对男朋友隐瞒其将房产进行抵押的事实,被告人竟然委托他人伪造房产证,最终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受到法律的惩处。这宗案件日前在汕头龙湖法院已一审判决。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倩因欠下巨额债务而将其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某花园小区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用于归还债权人欠款。为了对其男朋友隐瞒上述事实,陈某倩遂于2014年4、5月份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委托他人伪造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一本。
经汕头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证明,上述“房产证”系伪造证书。
法院审理
龙湖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倩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倩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最后,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倩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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