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贷款]第一建闻 | 黑龙江:禁止房企贷款融资拿地
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5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能力。《通知》对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开发土地资金、完善土地出让条件、完善土地出让条件、
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5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能力。
《通知》对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开发土地资金、完善土地出让条件、完善土地出让条件、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标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六个方面做出规定。
《通知》提出,在2019年底前,对黑龙江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两等(A、B)四级 AAA、AA、A、B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动态评价管理机制。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为依据,对其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在项目资本金、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
在资金审查方面,《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用地招拍挂前要提交承诺书,承诺土地购置资金是合规自有资金,其来源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愿放弃开发用地中标资格。经核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资金不符合要求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企业参加土地招拍挂。
《通知》还提出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对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实行差异化监管。AAA 级企业按照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成本的 10%进行监管,AA 级企业按照 15%监 管,A 级企业按照 20%监管,B 级企业按照 25%监管,经评定 未定级或未参加评定的企业按 30%进行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的,每实行一项可 在原监管比例基础上降低 3 个百分点。AAA 级企业如三项全部实行,可不进行项目资本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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