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最高奖励400万元,商贸企业快来围观
支持商贸企业发展推进商贸业改善民生建设高质量商贸流通体系推动商贸业消费升级4大板块设立20条细则最高奖励高达400万元……航天基地新出台措施快来跟航小天一起了解下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
支持商贸企业发展
推进商贸业改善民生
建设高质量商贸流通体系
推动商贸业消费升级4大板块
设立20条细则
最高奖励高达400万元
……
航天基地新出台措施
快来跟航小天一起了解下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文件要求,结合航天基地现阶段商贸补短板的需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把握消费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航天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
支持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01
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奖励。对年内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或统计关系迁转至航天基地且销售额同比增速超过航天基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零售额1亿元及以上,追加奖励金额10万元。
02
非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提速扩规奖励。非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增速在30%及以上,年度每新增5000万,奖励10万;商贸企业中的零售额增速在20%及以上的,年度每新增1000万,奖励10万。当年零售额10亿元及以下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10亿元以上企业最高奖励400万元。
03
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企业奖励。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的批零住餐大个体,正常经营、按期纳税和上报统计报表的,按大个体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予以等额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04
鼓励电商企业加快发展。对纳入限上商贸企业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销售额每增加1000万,追加奖励5万元;当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05
鼓励商贸企业参加展会开拓市场。限上商贸企业参加展会,经经济商务发展局备案,参加省级政府或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内或国外(境外)博览会、展销会、贸洽会等商品展销展示活动的,每个展位给予50%的展位费补助;自行参加行业知名展会活动的,给予每个标准展位2000元的展位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06
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对限上商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对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按1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
推动商贸业改善民生
07
鼓励餐饮发展。对2020年在航天基地内品牌连锁直营门店,积极恢复生产、持续经营,维持上年度门店数量规模的,对每个直营门店奖励5000元。
品牌餐饮连锁店在航天基地内开设分店,单间分店正式运营,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一次性奖补5万元;3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奖补10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08
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对辖区内限上商贸业企业通过开展“内购会”“购物节”“美食节”等形式的促销活动,按照其促消费用的30%给予补助,一年内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9
拓展居民假日消费空间。鼓励利用世子公园、揽月阁、运动公园广场等开放性公共空间开展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消费场所,对组织开展特色促销活动等形式的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做备案手续,给予审批、宣传、场地设施、交通保障等方面支持。
10
优化布局便民摊点。对露天摊点进行规划和引导,合理布点早市、晚市摊位;增加放心早餐工程布点,到2021年航天基地范围内布点不少于30个。支持放心早餐发展每新增1辆投入经营的早餐车,给予4000元补助;每新增一个标准化早餐亭,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0%的补助。
11
扶持实体书店发展。实体书店在航天基地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按照旗舰店、示范店和标准店三类,以“经营性奖励补贴”方式给予补助,用于其软硬件设备更新、支付房租等。具体奖补实施细则见《航天基地财政支持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
建设高质量商贸流通体系
12
优化社区便民商业的规划。加快建立良好街区商业生态,打造航天基地15分钟便民服务圈,到2021年布局配建12个菜市场、50家以上便利店,引导区域商业网点建设布局合理,便民利民。
13
支持商贸业开发类项目加快建设。对商贸业开发类建设项目,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完成投资额的50%,一次性奖励20万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追加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4
支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对投资建设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投资额在150万以上配送中心的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
对注册在航天基地,为1000家以上便利店、生鲜店提供集中配送的B2B平台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为3000家以上便利店、生鲜店提供集中配送的B2B平台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为10000家以上便利店、生鲜店提供集中配送的B2B平台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15
规划建设商业示范街。依托航天基地内现有商业基础及消费环境,规划建设商业示范街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商贸功能区(商圈)的或者特色商业街的,分别给运营单位予以国家级100万、省级50万、市级20万的一次性奖励。
四
推动商贸业消费升级
16
支持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对于限上商贸企业线上平台的开发和推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传统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新零售、支持物流配送终端、智慧物流平台建设等,按照缴纳税收区级留成的当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给予奖励。
对于新投入运营的集零售、配送、餐饮、文化、娱乐、医药等多项业态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经营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含),最高可享受奖励300万元,奖励金额分三年兑现,三年对应的拨付比例为4:3:3,期间停止新业态运营的,停止奖励拨付。
17
推动商贸“首店”经济发展,加快布局品牌连锁店。
鼓励国内外零售企业在航天基地注册开设品牌店、旗舰店、体验店等各类品牌的西安首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具有影响力的企业,给予“一企一策”专项补贴。
鼓励品牌连锁店(包括便利店、生鲜超市)在航天基地开店经营。维持上年门店数量规模的,每新增1个门店:面积在100-500平方米,单店奖励1万元;面积在500-3000平方米,单店奖励5万元;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单店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18
支持新零售新业态发展。鼓励社区零售,超市快运等新业态发展。对辖区内搭载餐饮、生鲜经营,为周边社区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配送上门等服务的新零售品牌连锁超市,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每新增1个门店,给予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区内品牌连锁便利店搭载药品销售、鲜食等便民服务进行升级改造,对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直营门店,给予每个升级门店2万元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智能零售柜布局居民小区、公园、地铁、医院、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企业智能柜年度投放量超过15个,单个零售柜日均交易量超过20笔,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19
加大高端消费商贸企业引进力度。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补助。
对全球门店不少于10000家的国际知名品牌商落户航天基地,给予年度投资额的3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开办费奖励。
对航天基地管委会认定符合业态定位要求的国内外著名快时尚、家居连锁、室外娱乐、文化创意品牌,购买自行经营或租赁网点经营,开设综合百货、主题百货、专业商厦或专卖店的,给予装修费用1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经航天基地管委会认定的国内外知名商业运营公司、连锁商业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企一策”专项补贴。
对承办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力,并经航天基地管委会认可的常年主题商业活动,给予专项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承办具有城市影响力,并经航天基地管委会认可的主题节庆活动、艺术表演、设计展览活动,给予一次性专项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
鼓励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对夜间经营至凌晨2点后的酒吧、咖啡、餐饮、书店等门店,经营面积100-500平方米,给予每个门店1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500-1000平方米,给予每个门店3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给予每个门店5万元一次性奖励。
附则
1
本措施中提及的“品牌连锁店”“首店”“世界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等范围定义细则另出。
2
均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在本措施实施前已享受原政策的各类主体,按原政策执行至期满。
3
本措施中“支持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条款1至4条自2019年度起执行,其他措施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4
本措施相关的实施细则另出。
5
本措施由航天基地管委会经济商务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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