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贷款]搅拌车发生交通事故,为何所属企业法人被刑事拘留?
关注新和交警,近日在沪松公路与九干路路口一辆重型搅拌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驾驶人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但是重点来了所属企业法人代表也被刑事拘留同时涉事企业被处以停业整顿十五天罚款一万元!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除了事故本身松江交警支队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深度调查”机制经查,该企业的
关注新和交警,
近日
在沪松公路与九干路路口
一辆重型搅拌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
发生事故
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当场死亡!
驾驶人王某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被依法
刑事拘留
但是
重点来了
所属企业法人代表
也被
刑事拘留
同时
涉事企业被处以
停业整顿十五天
罚款一万元
!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
除了事故本身
松江交警支队
在事故发生后
第一时间
启动
“深度调查”
机制
经查,该企业的安全制度缺失,机动车监督管理不善,驾驶人疏于日常安全培训,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因此,该企业法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企业也被相应行政处罚。
那么
问题来了
问题一:何为“深度调查”呢?
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
追究责任
。
问题二:什么情况下会启动深度调查呢?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深度调查:
1、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的;
2、涉及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自卸货车(渣土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搅拌车)、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监管车辆,造成人员死亡且承担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要开展深度调查的。
最后
看看涉事企业法人代表在
看守所
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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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调查”的典型案例
1
2019年8月15日,王某驾驶一辆
重型自卸货车,在文翔路沪松公路东北20米,与张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张某死亡。经调查,事故原因为货车转弯未让直行。8月19日对该企业决定给予停业整顿十天,8月27日对该企业安全经理任某刑事拘留。
2
2019年9月23日,张某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在沪昆高速北侧63km约100米,追尾前方车辆,导致多车发生碰撞刮擦,事故导致乘客王某和沈某二人死亡。
司机张某负全部责任。
9月29日对该企业安全经理沈某、法人张某刑事拘留,并对该企业决定给予停业整顿十五天。
3
2019年10月21日,王某驾驶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大叶公路济众路西北约15米,与许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许某死亡。
经调查,事故原因为货车转弯未让直行。
10月31日对该企业生产安全站长陶某刑事拘留,11月5日对该企业决定给予停业整顿七天。
警方提醒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及安全负责人,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要抱有
“发生事故后赔偿有保险,追责有司机”
的侥幸心理,对所属车辆的交通安全不管不问。要严格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消除企业管理隐患和漏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来源:上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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