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国家发文稳汽车消费!国六标准实施延期至2021年
【太平洋汽车网行业频道】4月29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内容包括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五个方面。要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4月29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内容包括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五个方面。
要点速读
1 国六排放过渡期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
2 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
3 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4 适当下调购车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点
5 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在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方面,《通知》指出,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为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将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
在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方面,《通知》指出,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发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作用,支撑二手车交易,加快二手车流通,带动新车消费。加强二手车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销企业行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
《通知》还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同时我国将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此前,受疫情影响,我国一季度汽车产销双双下降。4月1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汽车月度产销数据显示,今年1-3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7.4万辆和367.2万辆,同比下降45.2%和42.4%。新能源汽车产销也同比继续下降。1-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不含特斯拉)产销分别完成10.5万辆和11.4万辆,同比下降60.2%和56.4%。随后在4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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