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贷款]如果银行对某企业突然断贷导致企业资金困难,银行有责任吗?
企业从银行贷款是正常的,你的企业贷款遇到过银行要求提前还贷吗?如果因为银行要求提前还贷而导致贷款企业的资金困难,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吗?支持企业的发展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既是活跃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银行支持经济发展的责任和义务。近几年,监管部门不断强化银行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和信贷支持能力,2018年银保监会将从“稳”“改”“拓”“腾”“降
企业从银行贷款是正常的,你的企业贷款遇到过银行要求提前还贷吗?如果因为银行要求提前还贷而导致贷款企业的资金困难,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吗?
支持企业的发展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既是活跃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银行支持经济发展的责任和义务。
近几年,监管部门不断强化银行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和信贷支持能力,2018年银保监会将从“稳”“改”“拓”“腾”“降”等方面入手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此后每年监管部门都提出明确的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目标,为银行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非常大的政策环境。
但现实中仍然会发生一些银行对某些企业和小微企业抽贷、断贷的现象,有的甚至在银行抽贷和断贷以后出现了破产倒闭的情况。
有朋友问:如果银行对某些企业突然断贷,骗收企业还贷从而导致企业出现资金困难,属于银行违约失信还是企业不守诚信?银行对企业出现的问题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也经常有人抱怨为什么银行会收回贷款?是不是真的有人认为的那些是银行贷款收回导致企业出现困难呢?银行应该对企业的资金困难承担责任呢?
01 在下列的情况下,如果银行抽回企业的贷款甚至在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收回贷款,银行没有任何责任。
一是国家宏观产业政策进行调整,企业的贷款属于政策限制性贷款。
大家知道银行信贷具有较强的政策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贷款政策调整以后需要及时进行调控。因此,如果企业的贷款遇到了国家信贷政策的调整,银行自然需要根据最新的信贷政策进行调整。如果你的贷款正好是国家信贷政策要压缩甚至全部收回的行业,那么,银行有权力根据政策要求向企业收回贷款甚至中断贷款,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是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或者出现严重的经营风险,银行有权力提前收回贷款。
银行给企业贷款的前提是企业经营正常、现金流正常,而如果企业出现经营状况恶化、财务出现异常、重大投资失败、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情况,有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的未来利润,那么,银行可以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银行是“晴天把伞借给你,而雨天却要收回的”情况。既然银行给企业贷款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银行当然有权力要求提前归还贷款,以保障银行存款人的资金安全。
三是企业出现贷款使用时违反贷款用途的情况,银行会在督促整改时收回贷款,而由于企业过错在先银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而且必须严格按照贷款用途使用,一旦发生资金使用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就属于违约或者违规,不但企业要被要求整改甚至收回贷款,银行和经办人员也有可能会受到监管处罚。
如今年以来,仅银保监会和银保监局本级针对违规涉房贷款至少已开出65张罚单,罚款金额高达4423万元。2019年截至4月12日,各地区银保监局(含分局)针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违规行为,已经开出超过600张罚单,其中近半数与信贷业务违规相关。
四是企业贷款到期以后银行经过评估不再贷款,不再贷款以后企业出现的任何问题与银行当然无关。
无论是流动性贷款还是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所有的贷款都有一个贷款期限,贷款到期时贷款企业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归还贷款,这也是一些人对银行贷款有很大意见的地方,认为企业资金本来就紧张,银行为什么一定要在贷款到期时归还呢?
实际上,贷款资金本身就是应该归还的。在归还前后,借款人自然可以申请重新贷款,但是如果银行对贷款企业和个人进行评估时觉得不再适合贷款,那么,银行自然有权拒绝新的贷款,或者对新的贷款申请评估后拒绝。这是银行的权利,借款人自然不应该将自己经营中遇到的资金问题推向银行。
五是企业出现大量的民间借贷或者高利贷的情况,银行有权利收回贷款而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02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银行盲目抽回贷款造成企业出现困难,银行是有责任的
当然,作为经济合同的另一方,银行并不能随心所欲地盲目抽回贷款,从而给贷款企业造成资金困难甚至经营困难,并造成更大的影响,如果银行在收回贷款过程中违规合同或者不合规,银行应该对抽回贷款的后果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银行应该对从企业抽回贷款给贷款企业造成的后果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呢?
一是在企业还贷时银行承诺特别是书面承诺贷款而不再续贷的,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有的银行诱导企业还款,虽然说银行贷款到期偿还意愿不强是不对的,如果银行通过法律手段清偿是可以的,但如果银行以诱导借款人偿还借款,并承诺还款以后再贷款,特别是以书面承诺续贷款而诱导借款人还款后却不发放贷款的,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我们先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电器公司无力及时偿还某中银行的到期贷款,某中银行牵头寻找了该过桥资金出借方并向该出借方承诺’我行保证续贷成功,并用续贷出的款归还你单位’。过桥资金方出资金进行过桥,某中银行如期收回了到期贷款。但银行收回贷款后,并未继续向某电器公司发放新的贷款,电器公司难以偿还过桥资金,因此,过桥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某中银行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的《承诺书》明显具有连带担保的性质,应视为某中行做出了担保的意图表达。结果银行败诉并应该偿还过桥资金。
二是企业贷款还未到期由于银行的原因强行收回贷款的,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企业在银行贷款后没有任何过错,由于银行的原因如需要压缩贷款规模和行业贷款规模,或者其它由于银行的原因,银行可以与借款企业进行偿还贷款协商,如果企业同意提前偿还贷款则不会有任何的问题。但如果贷款企业不愿意提前偿还贷款,则银行没有权力提前强行要求企业偿还贷款。如果银行强行收回贷款,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三是银行要求贷款企业进行存款等要求没有达到目的而收贷的,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虽然我们可以说,绝大多数银行的人员和支行长是好的,是守法的合规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会有银行个别的经办人员和支行长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或者支行的经济利益对贷款企业提出各种经济要求,比如要求贷款企业提供存款、或者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企业给予一定的存款贷款比例,如果这个存款贷款比例是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的,那么还可以说得过去,但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超过合同约定而提出要求,企业可以拒绝;如果银行以此提前收回贷款,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银行对企业突然断贷导致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如果银行有正当的理由和合法的原因那么银行就没有责任,但如果银行没有正当的理由盲目抽贷导致企业出现资金困难,银行应承担责任。(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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