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贷款]上海企业缓缴公积金不影响征信,北京公积金贷款延迟还款不做逾期
2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6月底前企业可以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上海已经做出具体回应!2月23日,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浦建华表示,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措施如下:由企业提出申请,不设置前提条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缓缴;
2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6月底前企业可以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
上海已经做出具体回应!2月23日,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浦建华表示,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措施如下:由企业提出申请,不设置前提条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缓缴;企业可缓缴2020年2月至6月的公积金。已缴存2月份公积金的企业,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对申请缓缴的企业不做欠缴处理,也不影响企业征信。企业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为方便企业办理,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还将提供网上申请渠道。同时,企业缓缴不影响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合理提取需求;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为上海的快速反应点赞!
2月27日北京紧随其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且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20年6月30日以前,个人可以以租房合同、房租发票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调整为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除此以外,在上海市于2月7日发布的《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二十八条中,还有专门的针对疫情期间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专门规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对因参与防疫工作而导致的企业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支持上海市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授权专门机构实施(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市商务委、市贸促会)
这些做法都非常值得其他城市借鉴和跟进,上海无愧于中国城市管理水平最高的城市,点赞上海。
(文中资料根据东方网、中国经济周刊、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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