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计算]约定提取 | 每6个月划转一次住房公积金
@申请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清远公积金有项便民服务小编一定要让你们知道~想要自己少跑腿每6个月或以上接收到公积金中心划转的住房公积金你就要赶紧去开通按揭购房约定提取业务(下称约定提取)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开通约定提取业务:(一)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二)在我市以下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
@申请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
清远公积金有项便民服务
小编一定要让你们知道~
想要自己少跑腿
每6个月或以上接收到
公积金中心划转的住房公积金
你就要赶紧去开通按揭购房约定提取业务
(下称约定提取)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开通约定提取业务:
(一)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在我市以下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者组合贷款)并已正常还款一个月及以上,且未全部结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农商行及各县(市、区)本地农信社。
(三)同意授权公积金中心从上述银行查询其名下需办理约定提取业务房屋的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息,用于计算约定提取额度。
(四)申请人配偶符合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且为房屋共同提取人的,夫妻双方需同时申请开通。
开通流程
申请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缴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授权及开通约定提取业务(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且为房屋共同提取人的,由申请人同时办理开通手续)。
(一)房屋为首次申请按揭购房提取的,提供以下材料:
1.《按揭购房约定提取开通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为配偶开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3.按揭购买自住住房首次提取相关申请材料(详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
(二)房屋为非首次申请按揭购房提取的,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最近一次按揭购房提取当月至申请开通约定提取当月不足12个月的:
①《按揭购房约定提取开通申请表》1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为配偶开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2.房屋最近一次按揭购房提取当月至申请开通约定提取当月满12个月及以上的:
①《按揭购房约定提取开通申请表》1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为配偶开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最近3个月还贷流水(银行卡或存折流水未能明确反映房贷偿还情况的或该房屋最近一次按揭购房提取记录在2016年以前的,需提供最近1年的还贷对账单)。
(三)办理地点
夫妻双方需同时开通约定提取业务的,可在任一方缴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市直缴存职工还可前往以下银行网点办理。
其他事项
约定提取的具体规定详见《清远市按揭购房约定提取住房公积业务办事指南》(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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