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贷款]南京银行西坝河支行违法遭罚80万 贷款违反审慎经营
一点资讯金融频道仇兆燕3月6日讯北京银保监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南京银行北京西坝河支行存在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
一点资讯金融频道仇兆燕
3月6日讯 北京银保监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南京银行北京西坝河支行存在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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